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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公投”結束後爭議能否停止?

2013年03月04日 13:31: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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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當局“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宣示,核四“公投”如果決定停建,他願為政策負責辭職下臺。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3月3日發表社評文章指出,此舉顯示江宜樺將“公投”結果與個人去留連結的擔當,值得高度肯定,但在“公投”之前當局還是加強溝通,充分説明,使民眾對核四安全的疑慮消除,否則就算“公投”否定核四停建,爭議仍將持續。

  社評摘編如下:

  按照江宜樺的説法,如果核四“公投”結果決定停建核四,臺電破産是可能的結果之一,供電、輸電將發生根本性問題,若有此狀況,“行政院”將負起政治責任。但“行政院長”並不是為了臺電盈虧負責,而是為核四“公投案”;“行政院”會在確保核安的狀況下,推動核四興建與完工;如果“公投案”決定停建核四,代表“行政院”的政策沒有獲得民眾信任與支援,當然要有人負責。 

  江宜樺願為核四“公投”賭上烏紗帽,足見他的擔當與勇氣,相較於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對“公投”議題立場反覆,自然高下立判。不過,我們認為,核四大戰勝負固然已可預見,但當局如不能妥善準備,讓民眾能夠真正釋疑,那麼就算贏了“公投”,核四風暴也不會停止。 

  首先,“行政院”計劃以“是否支援核四停建”作為“公投”主題,則未來辯論時就要作為主方,也就是贊成停建,如此不但與執政黨一貫的立場自相矛盾,而且一旦理由不夠週全,必然被外界質疑,當局是故意設計讓停建理屈,如何自圓其説?當局顯然要冷靜思考。 

  其次,停建核四“公投”不論投票人數是否達到民眾1/2?有效票數是否超過1/2同意?只要同意停建的票數超過不同意票,主張停建核四的人勢將更加振振有辭,反核力量當然也不會善罷干休,屆時“行政院”續建固然依法有據,但在情理上如何能夠讓反對者心服?當局自然責無旁貸。 

  再者,日前擁核與反核之爭,除了核能安全之外,核電的價格是否較為便宜?也是焦點之一,但雙方提出的數據相去甚遠,究竟何者為是?當局自然必須拿出具有公信力的數據;同時,面對近來國際頁巖氣開採突破,大幅降低天然氣取得成本的事實,當局也應審慎思考應否調整能源策略,以其取代高成本、高風險的核電。 

  更重要的是,“公投”結果與核四安全並不能劃上等號,就算停建核四被否決,但核四設計、設備、施工,未來運轉、維護及緊急應變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穩定性是否確保無虞?能否取信於民?都是很大的挑戰。 

  特別是國際間公認的高風險核能電廠,臺灣就佔了幾座;何況核四施工以來已經先後七度被監察院糾舉,足見其採購與工程品質都大有問題,臺電的改善成果顯然也未盡理想,當局如果不能在短時間內,提出更有力的保證,續建核四的合理性和正當性,當然都會持續為外界質疑。 

  總之,我們雖支援核四停建“公投”,也認同執政黨希望“畢其功於一役”的想法,但我們卻不能不擔心朝野都只從政治角度考量,而忽略核四基本上是攸關國人和後代子孫生命安全及環境永續發展的問題。我們樂見江宜樺對核四停建“公投”負責的態度,但我們更期待“行政院”能在“公投”之前,全面嚴格檢驗核四的種種缺失並切實改進,同時也要提供客觀公正的資訊,讓民眾在“公投”前能夠了解真相,做正確的判斷。否則無論“公投”結果如何,紛擾都將不會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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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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