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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備詢”變“質詢” 誰之過?

2012年12月06日 10:17: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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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清華大學學生陳為廷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會員,公然批評“教育部長”蔣偉寧“偽善”、“説謊”,並要求“教育部長”向反媒體壟斷的學生團體道歉,引發不少爭議。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只是陳為廷的表現早已逾越了“備詢”的範圍,反而像是“立法委員”在質詢“教育部長”。民進黨“立委”讓學生由“備詢”轉為變相“質詢”,終究會使自己嘗到苦果。

  評論摘編如下:

  臺灣清華大學學生陳為廷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會員,公然批評“教育部長”蔣偉寧“偽善”、“説謊”,並要求“教育部長”向反媒體壟斷的學生團體道歉,引發不少爭議。此事件除了到底“立法院”各“委員會”有無職權邀請社會人士備詢外,就是陳為廷的發言到底是備詢,還是質詢的爭議? 

  根據“憲法”第67條:“‘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即使有部分“立委”認為,邀請社會人士列席“備詢”指的是公聽會,而不是部會首長的業務報告或專案報告,但是若為了體察民意而加以擴大解釋,尚在可容忍範圍內。只是陳為廷的表現早已逾越了“備詢”的範圍,反而像是“立法委員”在質詢“教育部長”。 

  如果只是單純的“備詢”,理應只是就“教育部”發郵件要大學關心反媒體壟斷學生事件,表達相關看法即可,而不是批評教育部長“偽善”、“説謊”,並要求“教育部長”道歉。在要求部長道歉之後,卻又在事後表示“沒有要質問、要求蔣偉寧回答的意思”。既要求道歉,又説沒有要求回答,試問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陳為廷表示,真正讓他惱怒的,是蔣偉寧回答“立委質詢”時指出,反媒體壟斷跟教育無關,所以未前往探視學生;然而之前他們到“教育部”前抗議調漲學雜費,要求部長出來對話,部長不但沒有出來,甚至出動警力對付學生,言行不一就是“偽善”。是什麼樣的教育讓陳同學認為,他可以如此輕易判定部長犯了偽善、説謊的罪? 

  即使陳同學赴“立院備詢”是“合憲合法”,但逾越分寸的演出,迫使“立法院”王金平必須要儘快邀集朝野協商,制定既能遵循議事規則,又能維護“國會”尊嚴的一體適用規範。民進黨“立委”讓學生由“備詢”轉為變相“質詢”,終究會使自己嘗到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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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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