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評論中心  >   海峽時評  >   政治

李登輝“國安密賬案”被訴意義何在

2011年07月26日 15:01:00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李登輝“國安密賬案”曝光十多年後才被起訴。正值臺灣2012年領導人選舉的關鍵時刻,此案一齣,震驚臺灣政壇。可以説正是由於偵辦陳水扁弊案,才使得被壓了近十年之久的李登輝“國安密賬案”終得以偵結並提交法庭

  近日,臺灣地區前領導人李登輝因“國安密賬案”被起訴。由於李登輝在臺灣政壇的特殊地位,也由於此案曝光至今已超過十年,更由於現在正值2012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關鍵時刻,此案一齣,立刻震驚臺灣政壇。綠營質疑此案是“政治追殺”、“選舉操縱”,藍營則由馬英九親自召開記者招待會澄清政治力介入的質疑。不管是來龍去脈、證據事實還是對臺灣選舉的影響方面,此案都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檢方為何起訴李登輝

  縱觀李登輝案起訴書,其證據直指“鞏案”。“鞏案”是李登輝“金援外交”的産物,是為了鞏固與南非的所謂邦宜而捐贈給南非執政黨非洲國民議會約1050萬美元之事。問題在於,當時的臺灣外事部門的預算已經告罄,李登輝指示臺“國安局”用另外的“國安密賬”墊付。該款項由臺灣外事部門歸還後,並沒有流回“國安密賬”,而是轉移到李登輝的大管家、“臺綜院”(李登輝的智庫“臺灣綜合研究院”的簡稱)創辦人劉泰英手下。劉泰英在收到款項後,先將其中的15萬美元的旅行支票及29萬餘美元的現金截流為己用,再將餘款通過不知情的潤泰集團負責人尹衍梁協助洗錢,再由尹衍梁以捐贈的名義,非法挪移到臺綜院。劉泰英再將這筆錢用來購買股票、基金以及支付臺綜院購置院舍價金、裝置費、人事費等費用。檢方指出,“國安密賬案”2002年間遭到媒體揭露後,接手的“國安局”官員查賬,才發現外交部返還的款項無賬無據,並已流至“臺綜院”使用。陳水扁也公開指證李登輝涉及“鞏案”歸墊款炒股之事。事發後,前“國安會會計長”徐炳強、前“國安局長”殷宗文與劉泰英等人赴“鴻禧山莊”與李登輝密議補正程式。李登輝口述:“鞏案經費墊款來龍去脈我都知道,但現在要補辦公文,要我來批,並不適宜,我也不會同意”,“鞏案餘款支援臺綜院第四所所需是事實,劉泰英先生也確實收到這筆款項,必要時請劉先生出面説明”。李登輝這一“口諭”被徐炳強製作成備忘錄,並由劉泰英、殷宗文簽名確認。該份備忘錄成為李登輝涉案的關鍵證據。

  臺4762號判例定義:“侵佔罪以侵佔行為完畢為既遂,縱令事後將侵佔之款如數歸還,亦無解于侵佔罪之成立。”臺第546號判例指出:“侵佔罪,以持有人就其持有中之他人所有物,表現其變為所有之意思而成立,不以實際上得財為必要條件。”臺“特偵組”指出,李登輝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有財物罪、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劉泰英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有財物罪、違反洗錢防制法、稅捐稽徵法幫助逃漏稅捐罪、刑法偽造文書罪。“特偵組”另認定尹衍梁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已發交臺北“地檢署”偵辦。

  李登輝做夢也沒有想到,他手下的情報頭子會將其“口諭”製作成備忘錄,也正是這份備忘錄,成為他被起訴的關鍵。而這一案件的起訴也成為李登輝為了自身利益親自主導的臺灣“民主化”後最令人瞠目結舌的政治大戲。

[責任編輯:張潔]

海峽時評
深度幕後
七日視點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