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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簽貨幣清算協議 臺灣各界都叫好

2012年09月03日 07:49: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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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的最後一天,讓島內業界期盼已久的《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正式簽署了。臺灣商業總會監事會召集人王應傑形容此事是“久旱逢甘霖”。

  清算銀行大陸二選一

  2009年11月16日,《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完成簽署,標誌著兩岸金融合作進入實質階段。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8月31日表示,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是落實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一項具體舉措,備忘錄將自簽署之日起60天內,各自完成相關準備後生效,生效之日即表明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正式建立,並將在後續合作中不斷完善該機制。

  據介紹,該備忘錄主要內容包括確定貨幣清算機構、規範業務內容、確立監管合作機制等。這位發言人透露,將從目前已獲准在臺灣營業的中國銀行臺北分行和交通銀行臺北分行中,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擇一傢具有豐富清算經驗、擁有完備網路、熟悉兩岸金融管理法規政策的銀行,擔任臺灣人民幣業務清算行。 

  有利建人民幣離岸市場

  臺灣“中央銀行”8月31日晚間發佈新聞稿稱,合作備忘錄不但落實《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也是兩岸貨幣管理機構合作的重要里程碑。目前雙方已積極進行相關準備工作,以期貨幣清算機制早日實質運作。 

  臺灣“央行”還説,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後,可産生效益包括增加兩岸經貿活動可使用的幣別,提升廠商資金調度之靈活性;有助於臺當局推動“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劃,包括金融機構辦理人民幣業務、發行人民幣債券及提供人民幣計價商品等;更有利於臺灣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

  臺“陸委會”也指出,在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後,人民幣在臺灣得以比照美元、歐元等外匯管理方式,兩岸貿易及投資等匯款可直接以人民幣結算。

  島內各界給予積極評價

  臺大經濟係教授林建甫説,隨著經濟發展,大陸人民幣交易需求將大幅成長,也需要更多的人民幣境外金融中心,僅有香港作為人民幣離岸中心將不敷需求,臺灣有機會發展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

  王應傑也表示,兩岸生意往來頻繁,兩岸貨幣直接清算後,廠商匯兌費用和時間會大大減少,對兩岸廠商都有利。但他認為,其副作用是臺灣下單、大陸生産的模式可能會改變,因為此後臺商可能直接在大陸接單,對臺灣的出口數字多少會有些影響。

  臺灣《經濟日報》社論説,未來兩岸貨幣可以直接交易,對人民幣國際化等具有正面意義,而臺灣的人民幣清算作業不用再繞經香港,等於取得了發展人民幣離岸中心的“入場券”。《工商時報》社論稱,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將為臺灣金融業注入一劑活水,有利臺灣金融業的營運,並可量身打造具有特色的兩岸金融業務,以此發揮競爭優勢。《旺報》發表題為《人民幣來了》的短評説,透過新機制,兩岸經貿往來很快將進入另一個境界,今後,兩岸互利的空間還有無限大。(記者 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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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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