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經合會)下設之“貨品貿易”小組,于9月10日至12日在臺灣宜蘭舉行第9次“海峽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協商。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14日發表社評説,這是兩岸自今年4月中斷該協議之協商後首次恢復協商,象徵兩岸關係與兩會協商未受相關事件之影響,不斷地向前精進。
社評摘錄如下:
今年4月臺灣發生太陽花反服貿學運,導致“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迄今尚未生效,兩岸服務市場無法相互開放、雙方服務業提供者無法到對岸投資。後來又出現“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由於版本眾多,內容南轅北轍,更使得兩岸協商增添許多不確定因素。
所幸,兩岸有高度的共識,相對於兩岸和平發展大局,任何的不確定因素都屬於“小波瀾”,不會影響兩岸關係向前推進,雙方將繼續就兩岸既定之議題進行協商。
此次兩岸恢復“海峽兩岸貨品貿易協議”之協商,雙方針對各自關切的內容進行意見交換,主要在盤點過去的協商成果,並就市場開放降稅進行溝通,儘管此次協商未有突破性進展,但對未來雙方持續協商“海峽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眾所偕知,中國大陸在2010年與“東南亞國協”(ASEAN)簽署之“自由貿易協議”(FTA)生效實施,“東南亞國協”出口大陸之産品90%享有零關稅優惠,其餘10%之産品平均關稅僅有0.1%,這些優惠條件促使東南亞國協出口大陸産品之數量及金額大增,也大幅吸引外商前往東南亞國協投資興業,以享有零關稅與通關便捷的優惠。
今年底,中國大陸預計將與韓國簽署FTA,若其內容和大陸與東南亞簽署FTA之內容相當,那將對臺灣出口大陸之産品造成極大的壓力,因為臺灣與韓國出口大陸的産品超過70%重疊,如果韓國出口大陸産品能享零關稅與通關便捷的優惠,而臺灣出口大陸産品要面對平均8.9%的關稅,可以想見,臺灣出口大陸産品的競爭壓力有多大,因此,兩岸簽署“海峽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刻不容緩。
據報載,此次協商雙方已針對ECFA早期收穫計劃之關稅調降執行情形進行確認,同時也針對雙方産業結構、進出口貨品結構、産品特定原産地規則、防疫檢疫措施、貿易救濟等相關議題進行意見溝通,已經有相當程度之進展。
可想而知,“海峽兩岸貨品貿易協議”還有很長的協商之路要走,但是,在面對大陸與韓國即將在年底簽署FTA,“海峽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實在有其緊迫性,希望兩岸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協商、簽署並生效實施。
在面對全球化與區域經濟整合的大時代,兩岸早應放棄相互猜忌、相互防範的思維,朝相互開放、相互合作的道路邁進。“海峽兩岸貨品貿易協議”是兩岸經貿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希望能儘速完成,為雙方經貿開創更廣闊的合作空間。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