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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押庭後陳水扁能走出看守所嗎?

2009年07月09日 13:19: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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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地院合議庭審理陳水扁家弊案,本週密集開庭,昨天出現陳水扁、陳致中父子對質鏡頭;星期五進行的延押庭更將決定陳水扁續押還是釋放。

  臺灣《中華日報》9日社論指出,陳水扁家人已全部罹罪,家人之間還出現攻防難擇的矛盾,吳淑珍要求陳水扁認罪,週一她到特偵組應訊,偵查庭為時不到20分鐘,接著她又到地院出庭,過程也不過半小時,因為她承認教唆陳幸妤在機要費案中作偽證,至於她已認罪的南港展覽館案,由於未改變原有態度,故而偵審庭很快就結束。

  陳致中向特偵組要求“認罪協商”,認罪範圍主要是洗錢部分,既有協商之請求,表示自認的確有罪。陳幸妤承認觸犯偽證罪,吳淑珍固然將這項罪嫌之形成,表示是她教唆之故,但並不意味陳幸妤就沒有作偽證意圖。

  然而,陳水扁卻堅不認罪,其家人認罪很難被法官採信,譬如有權使用機要費者為陳水扁,證據顯示他曾將機要費挪做他用,陳鎮慧供出“假造犒賞名冊”為其一;時任“總統府會計長”的馮瑞麟供稱,他曾明白告訴馬永成“錢不能這樣用”,何況“審計部”還提出糾正,但馬永成執意“奉命辦事”為其二。用錢的陳水扁不認罪,“下游”的吳淑珍等人認罪就欠缺著力點。

  扁案爆發之初,“由吳淑珍承擔一切責任”顯然是扁家人的“戰略”,但隨著重要證據一一浮現,檢院突破陳水扁家防線,裁決將陳水扁羈押,説明司法不容扁家“戰略”輕易得逞。陳水扁最近使用“緘默權”,法界一般認為,有律師身份的陳水扁深知以法論法已無辯解空間;否則,對照當初出庭時滔滔雄辯數小時,他絕無閉嘴不言的可能,更顯示其“戰略”已失敗。

  陳水扁不認罪,家人要脫罪或可被從輕量刑,卻又仰賴陳水扁的認罪,家人間的矛盾于焉産生。傳聞吳淑珍曾寫信給陳水扁,怨責他“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竟置家人安危于不顧”。不久前,陳幸妤到北所探望陳水扁時號啕大哭,據轉述,因陳幸妤外出留學受阻之故。但陳幸妤難道沒有要求陳水扁放棄頑抗嗎?

  陳水扁家弊案使陳水扁一家人處於高度不安狀態,對未來判決的不確定性固為重要原因,但陳水扁堅持困獸之鬥,企圖以政治手段對應扁家弊案,這才使陳水扁之外的扁家人在司法偵審過程中進退兩難。

  陳水扁深信透過政治手段翻雲覆雨,可以攫取一己最大利益。他曾主政8年,政治資源不會因失去政權而盡失,如今猶有挺扁活動,儘管聲大勢小,惟他寄希望於星火燎原,因此不會和任何人談論罪責或罪刑問題,包括家人在內。而其家人紛紛向司法俯首,表示他們明知一味政治操作,不可能在司法中獲益,甚至適得其反,乃有要求陳水扁也認罪的説法出現。

  社論最後説,延押庭開庭在即,參與挺扁活動者數百人或百餘人,與昔日綠營活動盛況不可同日而語。即使年底選舉迫近,“獨派”向民進黨喊話:“想要選票,就要挺扁。”但包括蔡英文在內,只説司法人權不講挺扁,反映出陳水扁以政治手段操作“無罪可認”,民進黨根本不在意。因此,陳水扁延押與否,就看司法如何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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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代表台灣網立場)

[責任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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