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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公營事業的“潛規則”:假公濟私 踐踏民心

2008年04月10日 13:3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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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電高層人事案被爆恐涉買賣官的疑雲遭媒體披露之後,引來各方撻伐聲不斷,要求儘速厘清真相,以糾舉違法亂紀的情事。這種以不當利益的給予,求得在事業內部的升遷,易造成貪腐情況,使得組織管理出現嚴重的危機,相信即便是在民營企業中恐怕也是不予容許的,更何況是臺灣“經濟部”所轄的事業單位中。

  其實,此案遭揭發以來,勞工朋友即罵聲不斷,平時痛陳公營事業高層人事間的惡質風氣,都認為人事關説一直是公營事業傳習已久的惡質文化。而造成而此現象的原因,絕大部分是因為公營事業經營方式的特殊性,或是行業的壟斷性,管理高層往往是比較容易掌握或取得“灰色收入”,往下步即是“官商勾結”的利益糾纏。

 

  臺灣《聯合報》有文分析,事態的發展似愈演愈烈,除傳出疑似威脅要對勞工董事人身不利之外,竟稱此為“大選”後藍綠爭鬥在臺電的具體展現等等。然當案情直指“行政院”高層之後,社會的觀感很自然會把此案,視為是民進黨當局貪腐結構中大貪和小貪的一環,民眾是期盼這種常年籠罩在公營事業金融單位身上的黑霧,能隨馬英九的當局一掃而空。

 

  正是這些豐厚的油水,讓少數人(即那些比一般勞工有財力有關係者),要不安於工作崗位,設法往上爬。而這些醜惡現象,看在整年辛勤工作以求得工資報酬,維持家計的絕大多數底層勞工而言,豈能不憤怒的。這種不公平現象,更是對員工尊嚴與專業能力的折損,有公營行庫女員工直言職場上除了性別平等,還有不少見不得人的“潛規則”。

  近年,臺灣不少公營事業工會運動推動“産業民主”爭取參與企業的管理,讓勞工能以勞工董監事的身分,取得經營資訊,以維護勞方的利益。而反對企業內的特權營私,不當利益輸送,或是糾舉公營事業單位內的貪腐情事,理應也是民主管理的內容。但是,上述惡質的組織文化,卻也會誘惑工會幹部,促使其合流。曾接觸過較有正義感的公營事業單位勞工,提起類似的經驗遭遇時,更是咬牙切齒。

  文章最後説,實在很好奇,臺電與“院部”高層在喬人事升遷異動的時,是否會想到那些長年在深山中架設配電線路的基層員工,或是艷陽下馬路旁冒著危險緊急搶修或維修以讓供電正常的勞工。此外,與臺電高層的管理脫離不了關係的還有另一種臺電員工,即所謂的“外包工人”。這些勞工的工作權與收入顯然就不如臺電正職員工。且幾年前,有電廠外包工人得職業病者的報導,最近,就在“人事升遷買賣官疑案”之際,一名核電廠的外籍勞工疑似過勞死身亡。如以不正當手段,晉身在經營者高層,手握權力的同時,難道不正是也踩在多數內心正在淌血的勞工身上嗎?

[責任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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