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今天的社論稱,要摧毀臺灣的“司法”很困難嗎?好像一點都不難,給所有法官扣頂藍帽子就成了!看看這兩天法官們是怎麼被政治糟蹋:先是“總統”上特定電視臺接受專訪,直指法官超過七八成都偏藍,還説“司法”只問顏色,不問是非;“總統”話才剛説完,“行政院”立即有效率的配合,新聞局馬上就開記者會要求國民黨公佈解嚴至今在“司法”部門有多少黨員?更要求凡涉及政治人物“司法”案件的法官,應上網公佈其黨籍或有無黨籍。反正千言萬語一句話,與其靜待“司法”判決,不如先借“政治抹藍”毀掉“司法”!
過去幾年,臺灣的“司法”體系從“司法”行政高層到基層法官,為營造一個獨立、專業的審判空間,曾經默默付出多少努力?一樁樁“司改”方案的推出,又是費盡多少智慧與心力?如今正逢成果收割之際,就陳“總統”的這麼一句話,新聞局的這麼一場記者會,整個法界夙夜匪懈的付出與奉獻,就這麼輕易地給歸零了!試問:有這樣的“總統”,有這樣的執政黨在帶頭摧毀“司法官”的形象,“司法”改革努力個半天究竟是所為何來?
社論質疑,至今而後,法官還能怎樣審理政治案件呢?答案不已經在那兒了嗎?凡是判綠營勝訴的,就是“公正不阿”,就是“彰顯正義”,而凡是判藍營勝訴的,就是“只問顏色,不問是非”,甚至是“司法死了”,必須公佈法官黨藉,甚至不惜公開將之詆毀鬥臭。法官只準判在野黨有罪,不準判執政黨敗訴,這還能叫“司法正義”嗎?這種威嚇能不叫所有“司法官”都面臨“寒蟬效應”嗎?能不讓所有法官在審理相關案件時心中全無陰影嗎?如果“司法官”都開始害怕,他們還能為弱勢小民伸張正義嗎?
還記得國親對陳水扁所提的“當選無效”訴訟嗎?當時法院判國親敗訴定讞,民進黨在判決後立即聲明“司法”已經還了陳“總統”一個公道,如果沿用陳“總統”與民進黨今天的邏輯,國民黨是不是也可用同樣的推理,硬指法官的判決是“只問顏色,不問是非”?甚至強要承審法官公佈黨籍呢?
其實陳“總統”若真是為“司法介入政治”憂心或許還好,問題是他對“司法”的指控還是預埋了重要伏筆,他公開説有超過七、八成的“司法”人員可能立場偏藍,接下來語鋒一轉,表示他曾説“公務機要費”案一審有罪就下臺,如果“司法”人員獨立超然,不受藍綠、政治、輿論、紅衫軍等影響,他説過的話當然算話,但“如果顛倒,就要考慮”。這不等於已經挑明瞭説了嗎?如果屆時法官對“公務機要費”案的一審判決有罪,他大可以法官立場偏藍為由,名正言順地拒絕下臺了!我們現在或許就可以模擬一下,屆時審理“公務機要費”的法官所做出的判決,若是既不符扁意,又不符綠營預期,他會怎樣地被修理!
同樣加入羞辱法官的是“行政院新聞局長”謝志偉,他公開要求處理政治人物“司法”案件的法官須上網公佈其黨籍或有無黨籍,卻不交代這種做法的依據在哪?更不問“憲法”第八十條早已經揭示:“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卻振振有詞地美其名曰:這是“轉型正義”。我們真想在這説一句:“轉型正義、轉型正義,如今臺灣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執政黨摧毀“司法”還不滿足,還想把“轉型正義”這個概念也一併玷污掉。
社論最後指出,在捍衛政權的現實考慮下,期待陳水扁與綠營此刻停止糟蹋“司法”,恐怕是奢求,反倒是法界得要對未來更凶險的攻擊做好心理準備了。而在這種政治惡質的環境下,法官們也惟有以更專業的判決、更獨立的審判,才能響應所有政治的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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