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強生嬰兒洗髮水曾被揭發含致癌物,該公司表示會逐步停用,但是最新調查發現,在部分國家和地區包括中國內地及香港出售的強生嬰兒洗髮水中仍含有致癌物。強生對此回應稱,所售産品都已獲當地監管機構批准,各種成分都是安全的。(11月3日《京華時報》)
這是一則讓國人頗為糾結和憤懣的新聞。明明早在2009年強生嬰兒洗髮水就被查出有致癌物,但在中國時至今日還在出售;在丹麥、芬蘭、荷蘭、挪威、瑞典等北歐國家以及日本、英國、南非等國家出售的同類産品,明明不含致癌物,但在中國卻含有。我們不僅要問,到底是誰在中國給強生打開了“致癌門”?
首當其衝,當然是始作俑者強生公司。其嬰兒洗髮水早在2009年就被揭發含致癌物,該公司也曾一再表示逐步停用,然而歷時2年了,致癌産品依然生産出售,而且還在全球搞“雙重標準”。為追求利益最大化,強生唯利是圖,拿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和地區孩子的生命健康當兒戲,也過於無恥了。
其次,是相關監管機構。致癌物産品在中國市場大行其道,強生回應得理直氣壯———所售産品都已獲當地監管機構批准。明明含有致癌物,卻硬是被相關監管機構“合格”了。由此可見,相關監管機構麻木不仁、監管無為,是為強生打開“致癌門”的主要推手之一。
第三,消費者自身也難辭其咎。現在是一個資訊時代,各種資訊通過網路、報紙、電視等媒介傳播很快、覆蓋面很廣。強生嬰兒洗髮水含有致癌物的資訊,早應該家喻戶曉,該産品為何至今還能暢銷?根子恐怕在於消費者盲目“崇外”,總是固執地認為,只要是外國的産品,總是最好、最安全的,即便是媒體屢屢曝光的産品。
除此之外,為強生在中國打開“致癌門”的,還應該包括諸如消費者協會這樣的社會團體。強生嬰兒洗髮水含有致癌物,就是美國“安全化粧品運動聯盟”發現的。針對強生含有致癌物的産品繼續出售,該組織又聯合包括乳癌基金會、美國護士協會及“地球之友”在內的25個環保、醫療團體,代表全球350萬人致信強生,敦促公司在本月15日之前公開承諾在全球所有護理産品中棄用致癌化學物。但是在我國,作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組織——— 各級消費者協會,有誰在為國人身體健康而振臂高呼,推動相關部門關閉強生“致癌門”?
強生在世界各國搞“雙重標準”,在中國理直氣壯地出售含致癌物産品,我們不能一味譴責強生的無恥,或是指望強生的道德自覺而自我糾正,而是要以維護下一代身體健康的名義,依靠政府、消費者協會和消費者的合力,為強生關閉“致癌門”。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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