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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不給錢不辦事,哪來這麼任性的權力?

2017年09月13日 09:14:00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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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時候是誰拿錢、誰就優先辦;誰拿錢多、誰就最快辦;誰不拿錢、誰就等著。”不久前,湖南省長沙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調查發現,長沙市不動産登記中心工作人員通過微信收取好處費,從而有針對性地提高業務辦理速度。其中,審核一科原副科長廖順華、審核二科工作人員彭建軍、受理二科主持工作的原副科長劉飛飛、受理二科工作人員李維等人微信轉賬金額最高達40余萬元,最低也有5萬元。

  這是典型的權力設租尋租,其惡劣之處不只在於涉事人員膽大妄為、醜態百出,比如相互之間搶奪“生意”,與外單位人員勾結收錢;還在於涉案人員眾多,據調查,自不動産登記中心去年9月成立以來,共有100多名工作人員收取過好處費。如此窩案,純屬塌方式腐敗,何其驚人?!該中心簡直爛透了。

  目前,廖順華等4人已被開除黨籍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其餘涉案人員該如何處理?一個剛成立不久的機構,工作人員本該奮發有為,恪盡職守,卻居然有那麼多人涉案,幾乎人人“分贓”,説明瞭什麼?有的工作人員非法斂財高達40余萬元,如此貪婪,肆無忌憚,又折射出什麼?

  公權力姓公,任何社會都不會允許權力尋租。十八屆四中全會更是出臺決定,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全面依法治國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而在長沙市不動産登記中心卻變著花樣尋租,工作人員把公權力變成了個人權杖,瘋狂變現,你追我趕,斂財之貪婪、吃相之難看、涉案人員之多,都挑戰了公眾的心理承受度。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長沙市不動産登記中心並非行政機關,而是隸屬於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的一家全民事業單位,但工作人員同樣掌握著公權力,同樣必須守法守紀。本該廉潔高效、為民服務,卻變成了伸手要錢,為人民幣服務,完全走上了與自身職責背道而馳的邪路,這樣的工作人員何以如此墮落?不動産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直接與老百姓打交道,他們吃拿卡要,不僅敗壞自身形象,還殃及國土資源部門的公信力。

  長沙市不動産登記中心人員沉淪,絕非偶然,不能僅僅歸於個案,更不能諉過於外界誘惑。如果説個別人收錢是個案,100多人收錢怎麼算?其上級部門有責任配合調查,也有責任反躬自省。權力運作不透明,潛規則必然盛行,而長沙市不動産中心這起窩案,與權力運作不透明有關,也與監督機制完全失靈有關,該中心設有紀檢監察室,為何發揮不了作用?如果不是長沙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根據舉報信介入此事,該中心恐怕還會繼續爛下去。

  對涉案的相關人員一個都不能姑息,對失職瀆職的領導幹部也不能放任。這一事件讓人擔憂之處還在於,逼著老百姓掏錢,極大程度污染了社會風氣,敗壞了公眾對權力的信任。不除掉這種潛規則,社會風氣就不會好轉。

  “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厲民之事,毫末必去。”只要掌握公權力,就要依法依規為公眾服務,一點絆子都不能使,一點歪心思都不能動,否則就不應該在這個位置上。日前,國土資源部印發的《關於加強不動産登記工作人員管理的通知》提出,“提高不動産登記工作人員的法治觀念、産權保護意識以及綜合素質能力水準”。亡羊補牢,猶未晚矣,不從監督上下功夫,不徹底整頓失效的機制,相關人員就很難提升法治觀念。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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