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開才能讓群眾對司法工作更信任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只有把案件辦理過程儘量公開,才能消除社會對於司法工作的疑慮,也才能平息網路上的洶湧輿情
7月14日,備受關注的女遊客在麗江被打致毀容一案,在麗江古城區法院公開開庭。該案社會關注度非常高,原因可能是“麗江”“美女遊客毀容”等關鍵詞與雲南大力整治旅遊市場的行動産生了疊加效應。一個看似普通的案件迅速在網路上發酵,使麗江這個旅遊熱點更是在網路上熱上加熱。另一方面,從前段時間網路上熱議的“大學生掏鳥”案、“老太擺攤打氣球”案等可以看出,我國廣大網民對於司法案件的關注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筆者認為,這正是我國推進依法治國以及司法體制改革進程中必然會面臨的新形勢,輿論的高度關注説明我國公眾法律意識在提高,特別對與己無關的司法個案審理進行關注和評論,有助於司法公開和法治進步。普通老百姓對司法案件的關注度和參與熱情不斷提升,應該是我國普法事業的一大福音——很多不懂法、不關心司法的網民因為網路傳播的便捷性和高覆蓋率而接觸法律,甚至參與其中進行討論,這不正是普及法律知識的好時機嗎?就此而言,麗江當地也應當抓住這次機會,爭取轉危為機,將案件的審理過程昇華為又一堂全民法治公開課。
具體來看,該案進入司法程式後,我們欣喜地看到麗江當地法、檢、公對案件不掩蓋、不回避。辦案法官、檢察官出面接受採訪,對網路上質疑的“行兇者人數”“撤回附帶民事訴訟”等問題進行了解答;庭審全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特邀檢察員、被告人家屬、市民代表以及媒體參與旁聽庭審,消除公眾質疑;邀請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法治線上》在庭審期間就及時播出庭審情況,最大限度地向社會公眾公開了庭審的有關資訊,滿足了公眾的知情權。
當然,社會公眾並非法律專業人士,對該案受理和審理過程中涉及到的一些法律問題仍提出了疑問。比如,麗江古城法院關於該案附帶民事部分被申請撤回的消息發佈後,在網上引起巨大關注,很多網民認為該案是用錢減刑、以錢買命,甚至質疑法律的公平性。
筆者認為,如果網民足夠理智,並且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思考問題,就會很容易理解本案被害人董某的這個決定。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只有有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及特定的過失犯罪才能適用刑事和解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規定,對於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基準刑或者依法免除處罰。可見,首先只有較輕的犯罪才可能進行刑事和解,並不用擔心“用錢買命”的情況發生;其次,撤回民事訴訟並不會影響檢察機關對刑事部分繼續提起公訴;最後,正因為有了這樣的規定,被告人才可能積極(甚至超出判決可能達到的水準)賠償被害人以求得原諒。畢竟,被害人董某現在的當務之急應是最大限度地減輕容貌受損程度,擺脫生活困境,調節心理以恢復正常生活。如果她認為通過和解賠償能夠將其損失降到最低,廣大網民應當祝福她而非指責她。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只有把案件辦理過程儘量公開,才能消除社會對於司法工作的疑慮,也才能平息網路上的洶湧輿情。麗江當地顯然意識到了這一點,當然這也要有足夠的信心和勇氣。公檢法都必須要做到辦案程式公正、實體處理得當,經得住任何方面的質疑和歷史的檢驗。
對於麗江當地而言,這還應當是一堂修復旅遊形象的公開課。面對前段時間頻繁出現的旅遊負面新聞,麗江當地已經痛下決心重拳整頓旅遊市場,同時治安狀況也得到了明顯改善,“旅遊警察”“旅遊法庭”紛紛設立。美麗的麗江如同美麗的被害人董某某一樣,不希望留下任何傷疤,我們也祝願她們依然美麗如初。對於廣大網民而言,不妨再耐心一些,現在才剛剛結束一審庭審,接下來還有一審宣判甚至二審,讓我們繼續關注該案的進展,共同上好這一堂法治公開課。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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