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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實地審查讓“網際網路+餐飲”更健康

2017年02月14日 10:47:05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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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實地審查讓“網際網路+餐飲”更健康

  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和輻射性,決定了網路餐飲服務必須有更嚴格的監管措施,否則只會導致亂象叢生

  國家食藥監總局近日發佈了《網路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要求,網路訂餐平臺應當對餐飲服務提供者實地進行審查,進行實名登記,審查相關許可證;與餐飲服務提供者簽訂協議,明確食品安全責任。網上公示的店名和地址應當與實際店名和地址一致,公示的門面、大堂、廚房等圖片應當與實體店一致;公示的菜品資訊、主輔料等應當與實際菜品和所用主輔料一致;公示的圖片應當與實際菜品基本一致(2月11日《光明日報》)。

  近年來,網路餐飲業發展非常迅猛,甚至有很多專門從事網路餐飲服務的群體和區域。但網路餐飲行業的衛生和食品安全狀況卻較為混亂。媒體多次曝光一些網路餐飲平臺放縱甚至誘導黑作坊入駐,而這些黑作坊涉嫌無照經營、登記地址虛假、盜用後廚照片等違法違規行為,甚至在有的報道中,老闆娘用牙咬開火腿腸放到炒飯中,廚師將手指伸進鍋裏沾湯汁嘗味道等現象。因此,確實應該強化對網路餐飲服務業的監管,尤其應強化訂餐平臺的監管職責。

  從立法層面來看,我國食品安全法早已要求網路訂餐平臺應履行管理義務,但由於相關規定較為原則,導致現實中一些訂餐平臺不僅未履行監管義務,反而默認違規商家入駐經營,甚至誘導商家共同應付外部監管。其放任乃至慫恿的態度,無疑導致黑心商家通過網際網路禍害更多不特定群體的用餐安全。

  上述問題,究其原因主要在於監管模式,傳統監管多是到實體店舖審核檢查,消費者在店舖用餐時也可體驗用餐環境,發現違規可及時舉報或用腳投票。而網際網路背景下,專做外賣的商家只需接網路訂單即可,即便存在實體店舖,很多訂餐者也未必體驗過。如此以來,哪怕商家將操作間設在污水橫流、蒼蠅橫飛的場所,只要網路上宣傳圖片高大上,消費者也會信以為真,根本覺察不到違規行為。甚至監管部門也不知道其藏身何處,監管起來心有餘而力不足。

  因此,應強制訂餐平臺對每一家店舖進行實地審查,並要求在網路上公示商家門面、大堂、廚房等圖片,公示的菜品圖片、主輔料等資訊應當與實際菜品基本一致或一致。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避免訂餐平臺基於各種因素,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做黑心商家的幫兇。同時,也避免商家故意將過度美化的飯菜圖片放到網路上欺騙消費者,誘導消費者訂購與實際口味相差甚遠的“美味佳肴”。如果《網路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得以實施,再有以虛假資訊誤導消費者、規避監管的違規行為時,商家和訂餐平臺不僅要受到行政處罰,還要就其欺詐行為賠償消費者損失。

  當然,該徵求意見稿尚有待完善的地方,如就現有技術而言,完全可以創新監管模式。一是構建數據共用的黑名單體系,並要求訂餐平臺將商家資訊接入監管部門數據庫,當商家上傳證照後,監管部門可及時查驗證照的真實性,一旦上線違規商家,監管部門也可及時發現並查處、取締。二是不妨要求在後廚及大廳安裝監控,實時向平臺傳送數據,減少違規操作現象。三是應要求兼營網路餐飲的商家需標明其網路餐飲與出售給其他食客的餐飲是否相同,即“網路款”與“實體款”是否一致,以免誤導網路訂餐者。

  簡而言之,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和輻射性,決定了網路餐飲服務必須有更嚴格的監管措施,否則只會導致亂象叢生。只有強制網路訂餐平臺做到對線下餐飲商家的無縫、動態、實時、透明化管控,並提高違規平臺和商家的法律責任,方能避免網路餐飲服務繼續野蠻生長,讓消費者成為“網際網路+餐飲”的受益者而非受害者。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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