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老人旅遊“國標”需保險“伴遊”
隨著中國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有能力旅遊的老年人越來越多,保險産品的設計,最終得落實到消費者的需求和人性化的原則上
自今年9月1日起,國家旅遊局批准發佈的《旅行社老年旅遊服務規範》正式實施,其中規定,老年團包機專列配隊醫、導遊應具備急救技能、連續坐汽車不超過兩小時等。這項新“國標”的出臺,對旅行社有什麼樣的影響?旅遊産品如何反映“銀發團”的特殊需求?老年遊客又有著怎樣的旅遊體驗?(11月24日《人民日報》)。
據統計,我國60歲及以上的老人已達2.22億人,佔總人口的16.1%。老年人口比例的增加,也催生了老年旅遊市場的火爆,據全國老齡委調查,目前我國老人年旅遊人數已經佔到全國旅遊總人數的20%以上。《中國城市老年人生活形態及消費行為調查》顯示:16.4%的老年人是“旅遊控”。而中消協發佈的調查報告顯示:老年人願意拿出全年收入的15%去旅遊。如此語境下,出臺老年人旅遊“國標”,對老年人旅遊的醫療保障、交通安全等方面進行規範,是必不可少的環節。
然而,必須正視的是,老年人旅遊“國標”的出臺,也對旅遊社的資質和服務品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換言之,不是有了老年人旅遊“國標”,老年人出遊的權利就能夠得到充分保障。眾所週知,組織遊客出行本就具有較高的安全風險,老年人又是高風險人群。一般的旅遊公司不具備保證老年人安全出行的能力,為了降低成本,交通安全、保險手續不完善等問題,都會成為潛在隱患,不得不予以規避。
由此,也令旅行社和保險業的一個“潛規則”浮出水面。一方面,為了規避老年人出遊面臨的諸多風險,旅遊社大都拒收70歲以上的老人。另一方面,70歲以上老人出遊,“旅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不保不賠。雖然旅遊社和保險公司的這些做法均沒有法律依據,但目前對於老年人旅遊,確實存在尷尬的難言之隱。然而,旅行社拒收70歲以上老人,繼而保險公司對70歲以上老人不保不賠,顯然影響了老年人出遊的積極性,損害了老年人的權益。
可見,老年人旅遊“國標”,還需老年保險“伴遊”。雖然保險公司是企業,有自身利益的考慮,但隨著中國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有能力旅遊的老年人越來越多,保險産品的設計,最終要落實到消費者的需求和人性化的原則上。因此,拒保高齡老年人的“潛規則”肯定是行不通的。2013年,作為一項優待政策,北京市推出“老年意外傷害保險”,主要經營模式為以商業保險公司為主導,政府托底。事實上,除了北京,杭州、上海等地也推出類似的“銀發無憂”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項目,這些都是良好的開端。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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