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一份命題人是主審法官,評卷人是原、被告的“離婚考卷”在宜賓縣人民法院觀音法庭出現。法官稱,通過讓原、被告夫妻做題考試,對雙方的感情做一個考察,60分以上初步表明有挽回餘地, 60分以下可以初步認定婚姻關係岌岌可危。 (9月21日《成都商報》)
一段婚姻關係的結束,往往伴隨著陣痛,給家庭和孩子造成的影響是難以描述的。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很多離婚都是一時衝動,過後還是挺後悔的。雖然可以復婚,但是破鏡重圓,心靈的傷害仍是難以完全抹平。
“離婚考卷”,是人民法院人性化辦案的探索,試圖挽救還有希望的婚姻。這份宜賓縣人民法院觀音法庭的離婚試卷包括填空題、簡述題和陳述題三部分,滿分為100分。其中既有“結婚紀念日、配偶和孩子生日、談了多久的戀愛、家務事是怎麼分工的”等客觀題,也有“陳述對婚姻和家庭現在的想法”等主觀題。法官稱,60分以上初步表明有挽回餘地,60分以下可以初步認定婚姻關係岌岌可危。
考試及格就初步表明有挽回的餘地,不及格就表示離婚有戲?判卷有標準嗎?成績是否能真正反映問題,像我這種馬大哈性格,記憶力也不太好的人,各種紀念日,生日什麼的都心裏沒譜的,這份試卷做起來分值也不會太高吧,就代表婚姻岌岌可危了?也不儘然吧。不想離婚的由於性格原因可能分值高不了;想離婚的閉著眼睛瞎寫一氣分值也可以很低。所以,有沒有挽救的必要,這份試卷真的能判斷出來嗎?我表示懷疑。
即便可以作為參考,對於試題的科學性和判標籤準也必須有個明確的章程。如若不然,也只是瞎耽誤工夫,作用不大。而且,對於一些原則性的矛盾,離婚考卷可以説是無能為力的。(台灣網網友:張學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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