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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違法成本 少些黑外賣“洗白”套路

2016年08月31日 17:20:27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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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6年6月,網上外賣用戶規模近1.5億,以31.8%的半年增長率位列今年上半年增長最快的個人網際網路應用;手機端網上外賣用戶規模的增長更為明顯,半年增長率為40.5%,用戶規模達到1.46億。(8月29日《人民日報》)

  網路外賣生長勢頭迅猛,但問題與貓膩也如影隨形:廁所洗手池洗菜、用過的餐盒洗了再用,商家資訊造假……消費投訴居高不下,亂象叢生。

  為保障“舌尖安全”,當有更加細化的規則約束和更加系統完善的監督體系。去年10月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對送餐平臺專門增設具體規範;今年7月發佈的《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強化平臺和經營者義務,明確責任約談情形;監管部門依法加大查處力度,媒體和公眾監督整改……多方合力倒逼,平臺也“積極”響應,又是聲稱提升準入門檻,又是“乖乖”下線黑商戶,好不熱鬧。

  然而,一陣喧囂過後,外賣亂象又捲土重來,約談成“家常便飯”,“黑外賣”卻玩起“躲貓貓”,陷入“監管部門查一查,他們就動一動;媒體曝光哪家店,他們就下線哪家店”的尷尬境地。

  從表面上看,這暴露了監管機制難以常態化的力不從心,但其背後根源則是在巨大的經濟收益面前,“黑外賣”的違法成本太低,據統計,2014年我國外賣O2O市場規模為95.1億元,2015年飛增到442.4億元,2016年預計將達到715.8億元。然而,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網路食品交易平臺違規,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如此代價比起商家創造的利潤,簡直是“九牛一毛”,既不傷筋也不動骨,自然無法形成觸碰不得的“高壓線”。“我們罰款已經準備好了,來罰吧”的回應,損害的是執法部門的“顏面”,更是法律的權威。

  “法律不得使違法者通過違法行為而獲利。”網路外賣平臺的監管難題擺在面前,不僅要加大監督力度,觸及“黑外賣”滋生的灰色地帶,更關鍵的是要提高違法成本,把處罰的鞭子揮的更有力度,打在不法商家身上,才能産生切實的疼痛感,少些“黑外賣”換個馬甲“洗白”的套路。(台灣網網友:陸晨)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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