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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司法改革”:犯罪前科律師能當委員?

2017年02月24日 09:15: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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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當局領導人蔡英文主導的“司法改革”會議,政黨意味濃厚,原本就不被看好。又不知道是誰的主意,請了曾經犯外遇、殘殺女友的律師劉北元擔任“司改”委員,更令這場“司改”變得像笑鬧劇,難以期待會有什麼成果。

  臺灣《中國時報》24日發表主筆室評論説,我們對劉北元這個人,沒有意見。對他過去曾經犯過的錯,也應該寬容。畢竟他犯的錯再怎麼大、再如何惡劣,他都付出了代價,也都悔過。當然,我們對他的律師專業,只能表示尊敬。

  劉北元可以寫書,拿自己的經歷,鼓勵世人,充當社會一股向上向善的力量。也適合在各監所向受刑人布道,給這些曾經迷失的一群,多些指引及光明。但是,他不適合擔任“司法改革”會議的委員。

  這場“司法改革”會議,目的不是在談更生人悔過自新的歷程,也不是在檢討監獄教化,更不是討論臺灣安全、社會秩序維護的方法和政策。“司改”鎖定的目標,是透過制度化的變革,讓臺灣的“司法”,排除社會質疑的政治、黨派及權勢干預,做到真正的審判獨立。

  如果劉北元只是一位從事律師行業多年的法律人,“司改會”邀請他從執業律師的角度,談“司改”,當然合宜。但一個曾犯過惡性犯罪的律師,從犯案、投案、尋求和解以求減輕刑罰,到法院偵審、入監服刑、爭取到假釋,劉北元對“司法”所形成的意見,很可能不再單純。

  意見的污染是無形的。這就是我們對劉北元擔任司改委員的擔心。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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