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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評賴素如案:貪必留痕 隱必敗露

2013年04月03日 14:51: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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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素如涉貪弊案引發臺媒對國民黨內貪腐問題的擔憂,臺灣《中國時報》4月2日發表社論指出,“清廉執政”這4個字對藍綠營而言,都是嚴格的人性挑戰。曾經有過貪念或實際行動者須知,凡貪過必留下痕跡,隱藏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貪念是最大的蜘蛛網,而困住的往往正是自己。

  社論摘編如下:

  馬英九連任後,從臺當局到地方,從首長到民代,弊案連環爆,有人認為這是連任當局的末日景象,不管馬英九再怎麼高喊“清廉執政”,“徒子眾孫們”依舊不忘在最後三、四年能撈則撈;然而,揆諸弊案當事人的涉案情節,其實大多發生在馬英九連任選舉之前,只要有利益就有人敢於鋌而走險,馬英九以“創巨痛深”向民眾致歉的同時,不能不檢討。

  從林益世案、李朝卿案到賴素如案,雖未定讞,但根據檢方偵辦的情節分析,可以發現,工程綁標、圍標,乃至圍事,幾成牢不可破的工程建設“江湖規矩”,林益世早在出任“行政院秘書長”之前就明目張膽開口索賄,只因為他是“國會”黨鞭,又予外界他是馬英九眼前的紅人之一的印象,擁有政策、人事,甚至工程建議權;李朝卿身為民選父母官,大小救災復建工程,每個案件都有價碼,就個案來説金額都不大,簡直像是圍事的“規費”,地方從上游到下游包商似也習以為常;國民黨主席在上頭高舉清廉旗幟,恰好成為下頭分享利益的遮罩。  

  賴素如會捲入“太極雙星弊案”,更是跌破眾人眼鏡。第一,她是律師,林益世涉入弊案時,第一時間,她是辯護律師,然而在看過卷證後,即主動要求解除委任,面對可能的貪腐疑雲,她表現的沉痛,讓人記憶猶新;第二,她是國民黨主席辦公室主任,馬英九對清廉的高標準要求,別人或許難以體會,曾擔任馬英九辯護律師的賴素如不可能不懂;第三,雖然她身為市“議員”,難免有選民服務的請托事項,但政治獻金不能有對價關係、期約關係,選民服務不能標定行情價碼,法律出身的人怎麼可能不知道呢。  

  太極雙星是個空殼公司,早有爭議,偏偏事主還是賴素如選舉期間的金主之一,當然,如果沒有後續情節,弊案未必沾得到賴素如身上,然而,賴本人已坦言收了100萬元(新台幣)的“政治獻金”,但該案流標後旋即退回款項,難道她認為這樣就沒事了嗎?第一,賴收受這100萬的時間不在“政治獻金法”規定的市“議員”選舉前8個月期間;第二,賴亦並未如實申報;第三,流標後退回,豈非坐實這筆錢與市政府“雙子星標案”有對價或期約關係?  

  “雙子星”案係臺北市政府標舉的10大重點工程,但從3家主要競標廠商的背景分析,太極雙星挂名的負責人,多半是市政府“捷運局”前官員,在出事前市政府官員都還公開出面為其背書,而另外兩家公司的成員裏頭,則不是國民黨現任“中常委”,就是前任“中常委”,這凸顯了一個大問題:臺北市政府重大工程建設若沒有足夠來頭的“門神”作後盾,是否就標之不易?依此招標模式,能不落入弊案者幾希。其實,類似情節在地方政府的標案也屢見不鮮,投標者不是找黨政紅人就是找首長親友當招牌;由此可知,地方政府工程招標同樣沉痾難治。從臺當局到地方,官場文化錯亂至此,積非成是、習以為常,不法之事要弊絕風清,難矣。  

  這些工程弊案都仍在偵查中,特別是太極雙星已屬流標之未遂案,迄今僅賴素如一介民代在押,其他官商不是飭回就是交保,最後能否以入罪定讞,還要看“司法審判”結果;唯藍綠都無法逃避政風與檢調的偵辦,不能不説是“司法獨立”的一大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檢調偵辦上述案件,都經過一段時間的監控,在馬英九連任後這一年開始連環引爆,是否係因檢察官刻意在高層連任後才收網,以免後續政治力的介入,還是證據確實已接近齊全之境?不論何者,只要有弊案就得辦,檢調收網時間形成了所謂的“第二任症候群”,但並不表示貪瀆行為現在才開始,至少從已曝光的案件看來,不法之事早就發生了。看來,“清廉執政”這4個字對藍綠營而言,都是嚴格的人性挑戰。  

  馬英九的任期還有3年多,過去曾經有過貪念或實際行動者,乃至想要動念在有限時間撈一、二油水者,要有所警覺,凡貪過必留下痕跡。工程愈是重大,利益愈是龐大,就愈是危險;即使檢調沒查到,落榜廠商或其他利害相關人也可能爆料,隱藏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貪念是最大的蜘蛛網,而困住的往往正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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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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