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近日進行陳水扁醫療報告,馬當局面臨陳水扁“保外就醫”的難題。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從榮總的報告來看,陳水扁的病情不容樂觀,但是否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仍有待商榷。民進黨要求馬當局讓扁“保外就醫”的説法也是自相矛盾,“保外就醫”畢竟是法律問題,臺當局應慎重考慮。
評論摘編如下:
臺北榮民總醫院(簡稱榮總)日前赴“立法院”就陳水扁在接受治療的情況首次進行詳細報告。院方指出,陳水扁被診斷出重度憂鬱症、重度呼吸中止症、非典型帕金森氏症、結巴性語言障礙與大腦輕微萎縮,雖然可以出院,但不適合回監獄,因為憂鬱症會導致自殺傾向。民進黨這幾年頻頻發起“救扁”運動,要求馬當局讓扁“保外就醫”,如今榮總的醫療報告正好提供了左證,令馬當局再次面對是否“放扁”的難題。
從榮總的報告來看,陳水扁的病情不容樂觀,但是否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仍有待商榷。根據島內“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在監獄內不能適當醫治者,才能審酌病情戒送外醫或移送病監治療,或報請“法務部矯正署”核準“保外醫治”。以目前島內160多個“保外就醫”的個案中,罹患惡性腫瘤末期的有75個人,罹患腦血管疾病導致半身或者全身癱瘓無法生活自理的40個人,有心肺疾病導致衰竭而且需要使用呼吸器的有32個人,肝腎衰竭的有14個人。可見,只有患上絕症或生活完全無法自理的犯人才可以申請“保外就醫”。用島內律師界的話來説就是“獲准保外就醫的人基本上就是等死”。
陳水扁雖然身患多種疾病,但暫無生命危險,日常生活尚可自理。至於重度憂鬱症可能觸發輕生念頭,但這些年來島內並無因此而獲准“保外就醫”的先例。在監獄服刑的犯人失去自由,與外界隔絕,起居飲食大不如從前,尤其一些身居要職的高官或名人淪為階下囚,落差之大,心情難免憂鬱,容易産生精神疾病。倘若臺當局為陳水扁開先例,未來以此為由申請“保外就醫”的犯人大有人在。
民進黨要求馬當局讓扁“保外就醫”的説法也是自相矛盾:一方面強調陳水扁病入膏肓;另一方面建議讓扁在家中療養,甚至可派警察在扁家門口戒備。如果扁的病情如民進黨所説的“嚴重”,不是應該住院治療嗎?難道扁家的設備更勝於醫院?既然可在家中療養,那表示扁並非患了重病,不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看來,“就醫”不過是個幌子,民進黨的目的是讓扁“保外”。 其實,相比臺北監獄的普通犯人,扁在醫療待遇方面已獲得了許多特權,包括獄方安排專科醫生入監為扁診療60次以上,戒護出外就醫6次,最近一次是去年9月開始在榮總住院,至今已有半年;監獄還批准扁女婿和女兒分別入監為其治療膝蓋和洗牙,成為臺北監獄自費指定醫師診治的首例。 陳水扁身體每況愈下有目共睹,出於人道立場,監獄安排其接受治療,責無旁貸。但“保外就醫”畢竟是法律問題,臺當局應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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