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31日發表社評説,“王子犯罪與庶民同罪”是民主社會最引以為傲的平等原則,亦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最佳注解。如果説,人民過去對國民黨威權時期的法律迭有怨言,那陳水扁被判刑入獄就是恢復人民對法院信心的鐵證。特赦是一個攸關大是大非的政治議題。
社評摘錄如下:
讓我們先回到2006年的場景。風起雲湧的百萬紅衫軍遊行不僅震撼臺灣、甚至讓全世界見識了臺灣人民反貪污、反腐敗的決心。陳水扁在2008年卸任,隨之而來的訴訟及審判成了藍綠陣營的攻防焦點。由於陳水扁及其家人的罪行一一曝光,也使得民進黨毫無反駁的機會,連陳水扁“臺獨建國基金”的強辯之説都讓深綠支援者看不下去,最後導致民進黨的敗選。
陳水扁入獄多年,他的健康狀況成了近日的社會焦點。不論是基於人道關懷的立場,或是對卸任元首的禮遇,我們認為“法務部”及獄政單位應加強對陳水扁的身心關懷,即便可能會引來受刑人有不平等待遇的批評,都應在合宜的情況下給予他一些方便。
最近“一邊一國連線”及深綠本土社團正醞釀連署,希望施壓民進黨“立委”共同提案,利用陳水扁近日身體問題而建議馬英九給予陳水扁特赦。他們引用的理由包括“為了臺灣政局的和諧與安定、朝野政治對抗的終止以及營造政治和解氛圍”等,希望借此特赦來化解藍綠惡鬥。更強調這是“臺灣是否堪稱民主文明法治國家的重要檢驗指標”。
然而,我們堅決反對陳水扁於此時獲得特赦。首先,從司法層面來看,由於陳水扁仍有案件急待法院審理,倘若他現在就獲得特赦,那這些案件又該如何處理呢?一幹相關人士的責任又該如何認定?更何況既然主嫌都被特赦了,那陳家人、包括吳淑珍及其子女是否也可一併處理?正因為他們涉及的案件極廣,在法院尚未做出最後判決之前,斷不可先做出政治審判,否則將讓社會陷入更多的紛爭。
其次,就政治層面而言,推動特赦的社會人士皆舉韓國等地給予涉案的前領導人特赦為例,來證明是民主政治進步的象徵。乍聽之下,他們的言論似乎成理,然而深究後卻漏洞百齣。就以韓國前總統全鬥煥及盧泰愚為例。他們卸任後皆因貪瀆案被起訴判刑,甚至還被求處死刑。然為了韓國國內和諧及朝野合作共同度過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當時的金大中總統便特赦兩人。而他們也潛心悔過,自願隱居而不再過問政治,連他們的家人都從此避開政治事務。如果當事人真心反省,且劍及履及,這才是特赦的意義。
反觀陳水扁一家,當犯行一一被揭穿之際,不是矢口否認、不然就以“國民黨政治迫害”為藉口,最後連這是“臺獨建國基金”的脫詞都敢説出口,至今毫無悔意。民進黨內的鐵桿“臺獨”分子林濁水及李文忠甚至辭去“立委”職務來表達無言的抗議,認為陳水扁根本是污辱了“臺灣獨立”運動的名聲。但“獨派”卻不分青紅皂白地發動圍剿,只為了保護罪證確鑿的陳水扁一家。
對於“臺獨”的言論,我們雖不贊同,但予以尊重,因為這是每個人的政治主張,是受到“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然而,陳水扁犯後的言行,等同於羞辱“臺灣獨立運動”,但這些“臺獨”人士卻只為了反對國民黨而甘願被陳水扁利用,實在可笑之至。
最後是陳水扁及其家人的道德觀及態度,一再抱持著以拖應萬變來耍賴,實在無法獲得大多數臺灣民眾的同情與憐憫,更不用説同意給予陳前水扁特赦。試問,除了陳水扁在獄中繼續以寫稿或借由探訪的機會批評時政,甚至還傳出吳淑珍強辯説“海外七億怎可以匯回臺灣,那是生活費”、揚言要“公佈哪些人曾拿過陳水扁的錢”等語。加上陳致中在競選高雄市議員或“立委”期間,多次説“關陳水扁是羞辱臺灣人”等如此挑撥對立的煽動性言論,更有違理性的政治態度。他們這般不知羞恥的言行,怎可能贏得民眾的同情、進而支援特赦呢?不要説民進黨,連一般的民眾都不相信陳水扁在獲得特赦後會真的甘願不再插手政治。所以本土社團以韓國為例反而極為諷刺,甚至是自取其辱。
一位政治評論者説得好,“誰給陳水扁特赦,就必須付出政治代價”。馬英九當然可以特赦陳水扁,但他卻不能不考量社會的反應,以及民眾對政治人物道德觀的要求日益增高。誠如馬英九曾説“矯枉有時必須過正”。這是臺灣人的殷殷期盼,馬英九千萬不要讓人民失望。
況且連民進黨黨中央都為了是否支援特赦而陷入長考,最終以“黨進黨出”為藉口,企圖從此議題脫身。可見得此議題所牽涉的層面有多廣泛了,不然為何大多數的民進黨公職人員不敢公開表態呢?我們知道,許多連署的民進黨“立委”是礙于選票壓力,不得不高喊釋放陳水扁。但陳水扁一旦出獄,將有如猛虎出閘,臺灣政壇將永無寧日。
我們必須嚴正指出,元首涉及貪瀆且被判刑是相當嚴重的政治事件,朝野當然要誠心檢討,避免相同情事再度發生,才能重振當局威信。特赦陳水扁是攸關大是大非的政治議題,也是健全臺灣民主政治的關鍵,在所有案件尚未厘清、陳家人不願坦承犯行之前,當局實應堅持法律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為原則。既然馬英九已公開表示不考慮特赦,我們也期待民進黨能謹慎為之,不要成為破壞民主體制的劊子手。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