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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關鍵證人黃芳彥逍遙美國 為什麼?

2009年03月09日 09:07: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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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評社近日發表俞雨霖撰寫的評論文章説,陳水扁貪腐集團的洗錢主腦、前臺灣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迄今已在美國逍遙122天,最近臺灣媒體捕捉到他在美國逍遙的鏡頭,黃芳彥好不快樂,讓在電視上看到他貪腐嘴臉的臺灣民眾義憤填膺,卻也只能徒呼負負。

  評論説,自從2002年SOGO(崇光百貨公司)案爆發後,黃芳彥就遭置疑捲入其中,2006年6月30日,黃芳彥向檢察官坦承收關係人李恒隆百萬元新台幣禮券,而根據先後暴露出來的訊息顯示,黃芳彥確實是此案的重要涉案人,但黃芳彥輕騎過關,無事一身輕。而在此案中指點江山的吳淑珍更是一推二五六,最後SOGO案在2006年10月2日偵結,吳淑珍當然沒事。因為當年陳水扁貪腐集團與共犯結構,牢牢的控制著臺灣的公檢法。

  黃芳彥又在2008年11月3日逃離臺灣,這不是他第一次因涉陳水扁貪腐集團案跑路。2006年5月,他也跑了一次,但他沒有偷偷摸摸,而是雄糾糾氣昂昂的從桃園國際機場出境。對黃芳彥來説,臺灣簡直邊境不設防。當年,陳水扁共犯結構仍然大權在握。

  黃芳彥出走的兩次時機都掌握得宜,有如神助,第一次2006年,檢察官原訂5月24日約談,黃芳彥人已早一步跑到日本,要求改到6月6日。沒幾天,黃芳彥又變卦,直接由日本跑到美國避風頭,並向檢方請假到7月中旬,檢方反應則是欣然接受。由於輿論沸沸颺颺,揣測黃芳彥是否“逃亡到美國”,黃于六月下旬“提前”返臺應訊。檢察官東問西問,重重拿起輕輕放下,結果黃芳彥還是查無實據,輕騎過關。當年,陳水扁共犯結構還是大權在握。 

  去年520政權轉移,陳水扁貪腐集團成員陸續被揭發,如滾雪球般的案情陸續曝光駭人聽聞,而黃芳彥再次捲入其中,卷得更深,份量更重,但黃芳彥神通廣大依舊,仍巍然不動。特偵組于2008年12月16日搜索黃芳彥家,但早于一個多月前,黃芳彥已大搖大擺的出走美國,特偵組毫無動作。既未防患于未然,也不補救于現在。 
 
  評論指出,在SOGO案爆發時,臺灣幾乎每一個關心此案的人,都可以輕易看出黃芳彥在陳水扁貪腐集團中扮演的吃重角色,而臺灣大部分的名嘴也一再呼籲特偵組要硬起來。或許當時陳水扁共犯結構大權在握,大家莫可奈何。但馬英九執政之後,民眾與媒體名嘴繼續呼籲與提醒,特偵組還是無動於衷,臺灣民眾還是莫可奈何,這其中隱藏的貓膩,就值得深思。

  為什麼?為什麼黃芳彥在全民皆知道他涉嫌重大的情況下,特偵組始終無動於衷?為什麼直到黃芳彥出境後,特偵組才動手進行搜索?又為什麼到黃芳彥出逃美國不歸後,特偵組才終於發現黃芳彥涉案重大?還有更大的為什麼?黃芳彥究竟何德何能?可以從陳水扁共犯結構掌權時一直囂張到馬英九當局執政。

  評論認為,黃芳彥出逃事件正方興未艾,民眾既不需要知識,也不需要常識,只要看電視,就知道特偵組難逃縱放黃芳彥之嫌。是誰在主導縱放黃芳彥?外界可以很確定的説,在特偵組內一定有陳水扁共犯結構的“暗樁”打手,而且這個“暗樁”位階很高,否則黃芳彥不可能如此輕易的逍遙法外。

  評論最後指出,特偵組應該要給臺灣民眾一個説法!臺灣“法務部”應該給臺灣民眾一個交待!否則,陳水扁貪腐集團與共犯結構垮臺,臺灣這個社會還是找不到公與義。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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