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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的“淫照謎團”能否解開?

2012年08月27日 08:36: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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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週四,“富少淫魔”李宗瑞前往警局投案自首供稱,沒有使用藥物迷姦女性,也沒有偷拍,一切都是在合意的狀況下發生。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李宗瑞案震驚臺灣社會,民眾反映可謂是臺灣社會人生百態之縮影,倘若案情屬實,陳冠希與李宗瑞相比,可謂“小巫見大巫”了。

  評論摘編如下:

  在上週四“七夕”情人節這個溫馨甜蜜的日子裏,臺灣最轟動的新聞竟是逃亡了23天的“富少淫魔”李宗瑞終於前往警局投案自首,雖然“大煞風景”,但畢竟為解開多日來在島內鬧得沸沸颺颺的“淫照謎團”帶來希望。 

  本月初有多張女星被迷姦的視頻截圖在網上流傳,震驚臺灣社會。當地娛樂圈的美女們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忙於自清;有網站竟不顧“受害者”的感受,“出售”淫照,大賺黑心錢;追求爆炸性新聞的媒體當然不會錯失良機,鋪天蓋地的相關報道每天衝擊著讀者的視覺,以致于有人批評,島內年輕一代對李案的關注度甚於事關民族大義的釣魚島問題;警方則佈下天羅地網,務必要把這名引起公憤的“二世祖”緝捕歸案,還原事件真相。李宗瑞案可謂臺灣社會人生百態的縮影。 

  有人把臺灣的李宗瑞案與香港4年前的陳冠希“艷照事件”相提並論。不可否認,兩起事件有相似之處,即陳李兩每人平均拍下與女星親熱的火辣場面,爾後這些不雅照片在網上迅速傳播。當年陳冠希與女星的艷照曝光後,也把香港娛樂圈搞得人仰馬翻,女星們人人自危,甚至有當紅女藝人為此賠上了自己的名譽和演藝事業。而陳冠希的荒唐淫亂之舉也受到輿論嚴厲譴責,但由於並未觸法,最後陳冠希可“全身而退”,暫離娛樂圈。李宗瑞案的嚴重程度與陳冠希事件相比,恐怕有過之而無不及,關鍵在於李宗瑞不僅拍下不雅短片,更涉及下藥迷姦十多名女性。其實,臺北警方之所以追捕李宗瑞,是源於一年前他被檢舉迷姦一對姐妹。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其收藏了多個與模特、藝人、辣妹的性愛錄影,覺得案情不簡單,遂發佈通緝令。警方並認為,影片中的部分“女主角”可能出於自願,但也懷疑一些人被迷姦。倘若案情屬實,陳冠希與李宗瑞相比,可謂“小巫見大巫”了。 

  然而,李宗瑞自首當晚供稱,沒有使用藥物迷姦女性,也沒有偷拍,一切都是在合意的狀況下發生的。言下之意,即短片中的性愛場面都是你情我願、男歡女愛的天性流露。這當然只是李宗瑞的一面之詞,不可盡信,須待捲入該案的“女主角”們現身,才能水落石出。但問題是,這些“女主角”們是否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呢?畢竟迷姦、強姦案不僅令女性身體飽受傷害,心靈和聲譽也會受到重創,尤其對於知名女星,有可能因為案件曝光而星途受挫。而即使女星們頂著世俗的壓力而痛陳李宗瑞的暴行,但也可能由於事過境遷導致證據不全,使李宗瑞僥倖脫身。這恐怕也是李宗瑞決定結束逃亡生活,隨律師向警方自首的重要考慮。 

  當然,李宗瑞到底是否觸法,仍有待檢方的調查和法庭的審訊。但無論結果如何,該案都會給臺灣社會帶來反思的議題,尤其女士們一定要帶眼、帶心識人,否則誤入狼口,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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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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