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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內學校營養午餐:有酒食,先生饌?

2011年11月18日 08:01: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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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日子在臺灣,“學校”、“老師”、“學生”一次次成為輿論焦點。臺“教育部” 禁止校園師生戀、公告抽煙不能當校長引發爭議,還有“禁止6歲以下兒童補習”的法令,因為影響8萬人的生計,反彈聲浪太大,結果出臺一天就被廢止。民眾像是在看連續劇,一幕幕啼笑皆非。

  近日,臺媒又爆出:新北市校長集體向營養午餐業者收賄,百餘所小學捲入。還有媒體披露細節:5名業者包辦新北市100多所小學、初中的營養午餐標案。為了確保得標,業者以“全洗”方式行賄,校長、老師及評鑒小組一併“收買”,行賄鈔票一捆捆直接擺在校長桌上。孩子營養午餐的營養哪去了?被送到了校方的“嘴裏”!好個“有酒食,先生饌”!

  問題的關鍵是,有關營養午餐的負面新聞,這並不是第一次。5月,新北市發生小學餐桶長蛆;幾乎與此同時,消保會抽檢營養午餐食材發現,校方送入孩子口中的,竟是含有動物用藥的加工肉品以及農藥殘留的蔬菜,估計影響全島233所學校、10多萬名學生。

  臺“教育部”推動免費營養午餐已有時日,臺當局和各市縣都編入專項預算。現在,全島中、小學開辦午餐每日供應人數達150萬人次,學校已是全島最大的集體食堂。營養午餐不斷爆出負面新聞,公眾自然反映激烈——孩子的健康在一次次地利益交換中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卻看不到教育部門拿出根本的解決辦法。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為了讓孩子有個輕鬆的童年,不許老師抽煙、不許老師跟學生談戀愛、不許6歲以下的兒童補習,臺教育部門煞費心機。可是,為什麼連孩子的一頓安全、清潔、營養的午餐都保證不了?

  因為,有利益。貪婪的大人,把學生的飲食權利和健康變成了牟利的商品。再者,完善有效的監督機制,相關部門也有責任。消息一齣,臺“教育部”近日又祭出“禁止”令,忙著滅火。發文各縣市要求“六不”:學校不得收取廠商回扣、不可要求廠商免費供餐給老師、不可要求廠商支應學校活動或設施經費、不得未依規定辦理招標及評選、不得接受廠商招待。六個禁止,看起來態度很強硬,可效果還有待檢驗,只有治本的方子才能平息眾人的氣憤。(李煒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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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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