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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從Makiyo事件警惕集體暴力偏離正義

2012年02月13日 10:27: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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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人川島茉樹代Makiyo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毆傷計程車司機林余駿案,臺北地檢署日前火速偵結,檢察官依重傷害未遂等罪起訴,對二人分別求刑四年、六年。臺灣《聯合報》13日發表社論説,此事連日在島內網路與媒體的高度關切與“協助辦案”之下,由事發到起訴,僅僅不到十天,雖然案情不算複雜,但難説不是群眾的民粹壓力穿透了“司法”高墻。  

  社論説,此案既已起訴,但十天來的高潮疊起、臺灣網民與媒體的瘋狂追兇,其中捲起的巨大社會動員,有待我們由其中淘篩出極有價值的教訓。如果我們自信臺灣的公民社會成熟度引以為傲,那麼Makiyo事件正是檢視的好教材。 

  首先,究竟群眾為何如此高度關切這件街頭暴行?臉書上數十個聲討的社團,聚集數十萬人連夜按讚,集體狂怒,一發不可收拾。這股沖天之怒,究竟由何而來? 

  起初,Makiyo等人發出的律師聲明文,插入“襲胸”一段,更居然最後還撂上一句:“若事情圓滿解決,就不會對司機提告。”無視于重傷司機還躺在加護病房生死未卜,語帶恐嚇的高傲措辭,立即引爆集體憤怒。 

  另一方面,有些媒體訴求的修辭則是:一方是住得起一夜數萬元(新台幣,下同)高級旅店的日本大哥,與一夜喝掉十二萬元酒錢的女藝人;另一方則是一天才賺兩千元的計程車司機。暗示了其中的階級差距、社會資源的對比,導入“富欺貧、強淩弱”的公式,讓對貧富差距早已極其不耐的臺灣群眾,情緒一點就燃。 

  再者,眾多網民甘心大費周章比對兩造説辭,一一戳破謊言與藉口,大抵還是因為民眾對臺灣執法系統的不信任。百姓心底的潛臺詞是:法院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尤其是底層的小案子。所以網友集結,要用民間力量“討個公道”,至不濟,也要女星“退出演藝圈”。 

  臺灣檢警也果真“合作”,辦案過程荒腔走板,傳喚證人慢半拍,就連拍到女星踹人的關鍵錄影帶,也在目擊者交給警方後,“神隱”了六天,無人知曉。直到電視都播了踹人畫面,連帶警察辦案移交證物是如何草率,也一併現了形;更坐實了小老百姓對“執法”系統的不信任。 

  社論説,也正因為如此,才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認為,如果沒有網路“鄉民”的集體討伐與群眾壓力,哪會認真為司機伸冤?寧可相信網民“自力”辦案,而不是制度,豈不可悲? 

  社論指出,當電子媒體設定議題,加上網路的動員力量,媒體加網路的合體,隱隱然已成為一個以正義為名的超大霸淩機器。以替被害人“討公道”之名,連日討伐動手的女星及日本友人,記者對“壞人”惡行恣意地加油添醋,儼然已成理所當然,也引來“媒體公審”的批評。雖説挖掘真相,本是媒體責任;發現事實、拆穿謊言,也值得嘉許,但是“分寸”卻應是其中的關鍵字。追索三名女藝人的交往史、性癖好、母親的婚姻;甚至追到女藝人母親擺攤的菜場,要她面對鏡頭,也都嫌太過。更糟的是,請出柔道高手模擬痛毆步驟,如同親見,並率爾推論案情,把新聞專業置於何地?  

  社論還説,日本趨勢學者大前研一痛責日本是“集體不思考”的社會;以此針砭放在現下臺灣,也挺合適。面對義憤,我們總是訴諸情緒,只要有人起頭,眾罵接力,鄉民急於“助拳”,甚至義憤填膺到看不清真相。在第一時間尚無確切真相之前,我們總是急於發作、急於動怒,經過網路的渲染、情緒動員,什麼粗口都罵得出,祭出“人肉搜索”、串連網友到公認的“壞人”門口堵人、嗆聲;如果有人聲援“壞人”,表明“要給她機會”,就得同樣口誅筆伐…這樣的集體暴力,已離原本訴求的“正義”很遠。 

  在網路快速散播的集體憤怒中,跟著大家同仇敵愾,選人多的地方按“讚”,既正義又有歸屬感,卻是最廉價的正義。即以眼前的情勢而論,所有電視臺表現的,究竟是伸張正義,或只是在搶賣“Makiyo蛋塔”?社論最後説,鬧到如今,連臺灣的律師也不敢接受友寄隆輝的委任,這絕不是一個值得喝采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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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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