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瑞仁將臺特偵組境管陳幸妤的做法評價為“不合時宜”,並且對自己之前關于陳幸妤的說法予以辯解。臺灣《聯合晚報》昨日發表社論指出,陳瑞仁的說法“亡羊未補牢”,漏洞百出。
社論摘錄如下,
臺檢方特偵組將陳水扁之女陳幸妤列為偽證罪被告,並予出境限制監管。偵辦公務機要費案並起訴吳淑珍的檢察官陳瑞仁稱,當年未列陳幸妤為偽證被告,而向記者說“饒了他們吧!”並不是放水,卻是“保留一張王牌”,進可攻,退可自保;他並認為,特偵組如今改列陳幸妤為偽證被告,時機不對。
陳瑞仁的說法漏洞百出。某位檢察官對某案件有何意見,本來並沒有什麼重要性,縱有漏洞,愛說就隨他去說。但因陳水扁家弊案為眾所矚目,陳瑞仁又是案發後最原始的承辦檢察官,如今他出面評論,正可借以檢視他當初的辦案手法,在今天產生了怎樣的後遺症。
首先,陳瑞仁的說法,形同移花接木,掩飾了當年放水的事實。當初陳瑞仁起訴吳淑珍的起訴書公布之後,社會大眾看到了陳水扁家大大小小,包括陳幸妤在內,都以私人生活開支發票報銷公務機要費的事實;而這些開銷,陳瑞仁在起訴書中,均將之列為陳水扁和吳淑珍的貪污所得。然則,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等人豈不也有共犯貪污的嫌疑?但在記者持起訴書質問陳瑞仁時,他卻表示:“饒了他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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