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經波折,臺灣當局終於決定,將編列八二九億元的特別預算,在農曆年前發放每人消費券三千六百元,預計可以提升明年經濟成長率0.64%。
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刊載社評指出,儘管外界對於此項措施的財源和效果仍有若干疑慮,但此時此地,刺激消費確為振興經濟的當務之急,臺人與其批評責難,不如集思廣益,使消費券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由於金融海嘯肆虐,全球各國都積極謀求對策,降低利率和擴大支出,幾乎已成為共同的政策,無論美國、歐盟、日本或是新加坡、香港、韓國,都陸續採取發放現金、消費券或是退稅的方式,企圖借總需求的擴增,而刺激經濟成長。
社評認為,對於臺灣而言,刺激消費更有其迫切性與重要性。今年九月失業率攀升至4.27%,為三十一年來最大升幅,受波及人數高達九十六萬人;十月出口值較去年同期減少8.3%,創下近七年來最大跌幅;十月消費者信心指數降至52.22點,創下調查以來新低;在此情況下,島內外經濟機構一致看壞臺灣今明兩年的經濟,如經濟學人預測臺灣明年經濟成長率只有1.3%,惠譽評更預測為負成長1.7%,情況之嚴峻,可以想見。
鋻於出口已經大幅衰退,佔島內生産毛額比重六成的民間消費,自然更形重要,刺激消費既是刻不容緩,所剩就是方式選擇。理論上,發放現金或是退稅,似乎最為便捷實惠,不過,景氣不佳,許多人領到錢之後,寧可存下來而不肯消費,以致當局花了大錢,卻達不到刺激消費的目的。
發放消費券當然也可能發生同樣情形。據了解,日本一九九九年實施的結果,最後只有三成二的消費券用於消費,六成八則轉為儲蓄。不過,透過限時使用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消費必定增加,同時也可以帶動市場買氣,發揮乘數效果。事實上,從消費券政策公佈後,包括零售、超商、量販、餐飲、遊樂區及3C通路業者都樂翻了的情況來看,要達成“經建會”估算“可帶動十倍的消費擴張效果”,提高明年經濟成長率0.64%的目標,應該不是難事。
社評説,無可諱言,在今年年底,全臺累計負債已高達4.54兆的情況下,以特別預算舉債方式,籌措消費券八百二十九億元的財源,對當局的確是很大的負擔,如果再加上近半年推出的證交稅減半、遺贈稅調降等,整體稅收必然受到影響,縱使營業稅可能因消費券而增加,但相較之下,臺灣負債勢將持續飆高。
其次,目前規劃的一年使用期限,似乎也為期過長,很難達到短期內刺激消費的效果;再者,消費券初步規劃是透過戶政所或郵局發放,但以日本經驗看,不僅人力足夠與否是問題,連帶産生的其他狀況,也令人頭痛,例如領取消費券的民眾集中某個時段,就可能造成戶政所周邊的交通和停車問題。
儘管如此,社評認為,發放消費券畢竟瑕不掩瑜,特別在此時此刻,既沒有萬全之計,只有採取非常手段。誠如劉兆玄所説:“只要經濟復蘇之後,許多問題都可隨之解決……如果消費券做得太晚,可能錯失振興經濟的機會,後果將更為嚴峻。”正因為如此,雖然我們期待當局務必做好配套措施,但還是肯定此一政策,也深盼“在野黨”不要雞蛋裏挑骨頭,為反對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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