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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大赦”臺商 為何無人領情

2007年11月07日 14:15: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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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日前提出“大赦臺商”等四項主張,由於內容與現行政策抵觸,且賦予當局太大裁量權,對於廠商並無實惠,引起外界質疑,“行政院”也持保留態度;何況陳水扁聲稱“至少我任內對百分之四十的堅持不會有任何修正”,當頭潑了一盆冷水,意味謝長廷的主張説了等於沒説。

  按照謝長廷的説法,如他當選“總統”之後,將研擬十八至二十四個月的非法大陸投資的大赦期;引導以往外流的資金回流;企業投資中國凈值百分之四十的限制,改採個案審查;目前高達百分之四十的遺産稅及贈與稅,降至百分之十以下。凡此主張,意在展現他對兩岸政策的務實與開放。

  以企業赴大陸投資上限不得超過資本額百分之四十為例,謝長廷認為“用一個固定數字比較不合理”,強調未來將取消上限改採“個案審查”。對此,臺灣《中華日報》發表社論質疑,企業界呼籲取消大陸投資上限多年,謝長廷和蘇貞昌前後做了二年四個月的“行政院長”,為什麼當時他們都不採納?如果當時對企業界的要求視若罔聞,意味他們短視、無知;如果明知該做而不做,那就表示他們沒有擔當,抗拒不了獨派的壓力,不管是前者或後者,都證明他們缺乏領導人應有的遠見和膽識。

  再者,距離明年“總統”大選,還有五個多月時間,謝長廷做為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他所提的政見民進黨自然可以立即執行,但“行政院”沒有鬆綁的打算,民進黨中央和“立委”也都冷漠以對,尤以陳“總統”斬釘截鐵的表示其任內免談,沒有人站出來為他背書,顯見其主張並非民進黨的主流意見,既然如此,怎能保證謝長廷能夠貫徹自己的政見?

  《中華日報》認為,兩岸經貿政策主張,謝長廷自己當“行政院長”時,從不推動;蘇貞昌當“行政院長”時,也從不建言;陳“總統”肆行緊縮政策時,更不據理力爭,試想,過去七年多他都從來不做的事,怎麼現在突然積極起來了呢?説穿了,當然為了選票而已。所以,謝長廷兩岸政策趨向開放,的確值得肯定,卻不得不説,他畢竟非常機巧,懂得選擇時機放話,只是一切都是空談。

  臺灣《中國時報》也刊文指出,謝長廷這一政見對臺商和島內資本市場並無任何實質幫助,純屬空頭選舉支票。兩岸經濟此消彼長,磁吸效應早已成為定局。民進黨則慣於高舉“愛臺灣”的意識形態大旗,以“錢進大陸、債留臺灣”抹黑臺商,抱定“臺灣主體性”的統“獨”神主牌,杯葛與對岸就“三通”問題進行的相關談判。謝長廷的發言,再次給臺商戴上了“掏空臺灣”的大帽子,並且擺出以“大赦”換“回流”的施惠態度。殊不知臺灣早已在金融市場上失去未來性和吸引力,才是臺灣資金外流的主因。縱使“行政院”推出“一週一利多”,仍然無從改變兩岸政策上的根本性失敗。而臺商也根本不需要謝長廷的“大赦”。

   其實,臺灣當局對違法赴大陸投資的大赦迄今已有三次,分別是在一九九三年、一九九七年及二○○二年,每次大赦完才發現平常發佈的赴大陸投資統計嚴重低估,三次大赦補登記的總件數達二萬餘件,比合法申請登記高出兩倍,可見臺灣當局這套西進管制根本形同虛設。

  臺灣《工商時報》指出,這十多年來當局的西進管理毫無章法可言,西進政策陰晴不定,整個兩岸經貿政策在這段時期也因舉棋不定而使臺灣難以發揮西進的總合效益。臺灣落居四小龍之末,紛亂的西進政策正是最根本的原因。兩岸經貿政策如今最需要的恐怕不是一次又一次的大赦,而是一個正常化的兩岸經貿制度,一個不再懲罰守法者的制度,一個可以發揮總合西進效益的政策。

      

[責任編輯: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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