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評論中心  >   海峽時評

人民日報:呂遊蘇謝“特別費”案大有玄機

2007年09月27日 10:08:00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四大天王“特別費”案去年8月被舉發,歷經一年之久才偵查終結,其間檢方多次被指責辦案拖遝。結果“千呼萬喚始出來”,自然備受關注。據臺灣媒體報道: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呂秀蓮自2000年12月起至2006年5月止,由其辦公室秘書蘇某等人,連續蒐集他人消費的發票共計1005張,合計金額563萬多新台幣,冒充原始憑證,核銷“首長特別費”。

  而有關遊錫堃的部分則列明,遊自2000年10月起至2005年12月止,與其配偶楊寶玉等人,連續蒐集他人消費的發票,共計516張,金額總計238萬多新台幣,冒充原始憑證,核銷“首長特別費”。而現任的“國安會”秘書長、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亦有蒐集他人消費的發票,核銷“首長特別費”的犯罪事實。

  檢方最後的結論是,呂秀蓮、遊錫堃、陳唐山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嫌起訴,為呂秀蓮、遊錫堃蒐集發票的幕僚人員依偽造文書的共犯起訴,陳唐山幕僚則被給予暫緩起訴處分。民進黨2008年參選人謝長廷、蘇貞昌,則以查無犯罪事證不予起訴處分。

  得知檢方結論,當事各方的反應各有特色。呂秀蓮怒氣沖天,當晚就帶著律師上電視喊冤,痛批“臺灣司法非常惡質”,氣得她一夜睡不著覺。有人問她是否會因此下臺,她回答:不下臺!沒貪污為什麼要下臺?但據檢察官稱,起訴呂秀蓮明知故犯貪瀆的關鍵證據,是她的辦公室秘書蘇某等人的證詞。蘇某等證明:呂秀蓮明知每月領取的15萬元新台幣“特別費”與“公務機要費”,是要單據核銷的,無公務支出不得以他人消費單據領取,但呂秀蓮卻予領取,納入私人賬戶。而提供發票單據的其他證人,也都證明蘇某曾向他們索取發票,並説愈多愈好。有的證人則稱提供了私人消費發票,但並沒有領到錢。 

  現任民進黨主席遊錫堃夫婦是因“特別費”案被起訴的首對夫妻。遭起訴的消息傳出時,遊錫堃人還在加拿大,但他隨即以傳真的形式發表聲明,閃電請辭民進黨黨主席。

  26日《人民日報》刊登了一篇署名文章,認為此案其中大有玄機。很多民眾議論“怎麼那麼剛好?要選的都沒事,不選的都有事”。據臺灣媒體報道,就在9月21日“特偵組”宣佈起訴呂遊之前,某位民進黨“有力人士”就向媒體透露“遊、呂應該都有事”,而對謝、蘇則只字不提。而謝長廷此前也信心滿滿地公開聲稱“遭到起訴就退選”。不僅如此,在辦案標準上,臺灣輿論認為也沒有與馬英九“特別費”案“一碗水端平”。有媒體發表社評《辦特費案有差別,葬送正義》,文章指出,兩案去年8月同時被舉發,馬在今年2月13日被起訴,“四大天王”在9月21日才偵結﹔謝、蘇不需自證己罪,馬卻需一一證明每筆支出。 

  文章質疑,這樣的結果對雙方的選情是“利多”還是“利空”?輿論也十分關注。有人質疑,這樣大的一顆“震撼彈”在選戰敏感時期炸響,為何民進黨內不見愁雲慘霧,反而出現了“對選情可能更有幫助”的樂觀情緒?對此,藍營人士認識得很清楚:這個消息表面上對馬英九選情有利,實則不然。呂秀蓮、遊錫堃雖被起訴,謝長廷與蘇貞昌卻雙雙全身而退﹔而馬英九仍被“特別費”案糾纏不休,後勢難料。更糟的是,蘇謝在“特別費”戰場脫身,在“特別費”上與馬有效區隔。對綠營來説,這無異於“棄車保帥”,在特別費戰場來了個“田忌賽馬”。

  文章認為,對於謝長廷和蘇貞昌來説,面對這個結果心情也十分複雜。這邊廂遊錫堃辭職的話音剛落,請陳水扁回任民進黨主席的呼聲即起。輿論認為,陳水扁一旦兼任黨主席,會從目前操縱民進黨選戰的幕後姿態轉到前臺,“名正言順地主導選戰”,謝蘇二人很可能“將處於陳水扁巨大身影中”。 

 

 

[責任編輯:張弛]

海峽時評
深度幕後
七日視點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