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評論中心  >   海峽時評

“大陸妹”叫法不妥 吁臺當局保護外來工權利

2007年09月19日 10:48:00  來源:
字號:    

  臺灣《中時電子報》主筆郭至楨昨天撰文説,最近他們辦公室內突然興起一股嗜吃水餃的現象,原因無他,就是因為店家所包煮的水餃硬是要得,不僅內餡口味多樣、鮮美,再搭配手工搟制的面皮兒,整體的口感就是一個字,“讚”。

  這店家,並無店號,但因為開在和平西路上,原本都以“和平西路上那家水餃店”稱之,但不知從何時開始;亦不知從何處得知,其中一位掌廚者來自於中國大陸,是位大陸來臺配偶,因此漸漸“大陸妹水餃”便成了這店家的稱號。

  但儘管“大陸妹水餃”的名號,已經成為是對此店家專業水餃的一種肯定,但在如今臺灣的社會中,對於“大陸妹”這個詞兒,卻依舊被粗略且不公平的界定為是一種,知識水準低下,充斥著以假結婚非法移民,或是因為大陸新娘所造成降低臺灣未來人口水準的不當觀念。

  試想,臺灣也曾經因遭受日本殖民統治,對於當時臺灣人民與日本人民,在面對求學與職業方面的不公平限制,感到憤恨不平。

  文章説,如今臺灣強調人權平等,因此在對於各族群間的融合;乃至於是各部落原住民的工作權與公職比例保障,均特別重視與保護。

  每每到了特殊的歷史紀念日,或是重要選舉之時,政治人物總是要再三的強調對於某某族群、某某部落的關注與重視,儘管政治人物有其一定的目的。

  再則,對於一般外籍配偶來臺的居留權與工作權,也逐漸受到一定的尊重與保護,一般外籍配偶適用“就業服務法”,在獲准來臺居留期間,便可合法工作謀生。。

  但卻唯獨,對於大陸配偶來臺的相關限制卻是另立法規,嚴格管制。大陸配偶必須採用“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前兩階段屬於團聚停留與依親居留大約六年,期間不可以工作。須待進入第三階段長期居留後,才可以進行工作。

  文章指出,如此藐視基本人權的法令限制,對臺灣是一種基本觀念的衝突,思想的錯亂,更是一種在經由政治作祟下的種族歧視與階級主義思維。

  微軟公司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比爾蓋茨曾在國會參院聽證會的演講中呼籲,美國國會應修改移民法,增加對外籍技術人才簽證的批准數量,放寬政府對企業的限制,減輕科技産業的壓力,使雇用更多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才。比爾蓋茨表示:“這群人才在美國許多領域上做出突破性的貢獻,不幸的是,我們的移民政策在我們最需要這些人的時候,讓他們不得不離開。”

  對於大陸配偶來臺工作權的維護,或許不若高科技人才能夠對於特定産業的高度貢獻,但卻也不可輕忽于她們可能對於穩定臺灣社會底層經濟的貢獻力。

  文章説,根據,“陸委會”委託政大社會係教授陳小紅所作的研究顯示,兩岸通婚大致分為兩類,其中一類大多為臺灣的經濟弱勢、身障者、再婚者透過仲介到大陸找伴。因此對於這些原本就屬於社會底層的人民,在無法順利獲得婚姻的情況下,好不容易找到對象,但卻因為不平等法令政策關係,導致一個新生家庭經濟條件的崩潰,進而導致另一種臺灣社會與治安問題的衍生,試問,這可是我們所樂見的情況?同時也突顯出臺灣在相關政策間的不協調,既然開放大陸配偶來臺,卻又為何要忽視她們的生存權力。

  如今,對於“陸委會”打算擴大開放大陸配偶工作權的相關規定,將原本必須到第三階段長期居留才可工作的限制,放寬到第二階段的依親居留便可工作,預估將可有效改善目前約二萬多名大陸配偶在臺的生活,我們給予正面的肯定。

  尤其對於如今已經面臨快速全球化的國際競爭中,當各國都在有計畫性的引入不同貢獻度的跨國人才之際,臺灣怎能繼續將自己限縮在由政治主導一切的“鎖國鳥籠”之中。其結果將是,臺灣遠離世界;世界遺忘臺灣。

  文章最後説,我們必須呼籲臺灣當局,必須正視並加速訂定有利於臺灣産業發展與提升競爭力的外籍人力來臺工作規定,“將國際人才為我所用,為我所貢獻”,不僅可以擴大臺灣整體産業的競爭力,同時也能夠因為國際人力的導入,有效刺激臺灣高等教育的現行結構,持續優化臺灣年輕世代的國際競爭力。

[責任編輯:李傑]

相關內容
海峽時評
深度幕後
七日視點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