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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改不是“一個人的戰鬥”

2013年03月12日 14:58:00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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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曾自購車以節省公車費用,據稱年省公款8萬元,被稱為“一個人的車改”。今年兩會前,湖北省政府安排他去講課。到了省政府大門,由於他騎的是自行車,馬上被警衛攔住了。(3月10日《中國青年報》)

  在當下奢侈和排場之風盛行的官場,身為一名領導幹部,卻致力於推進“車改”,葉青的做法不免顯得有些“另類”。的確,在不少人看來,做官到了一定位置就要配相應檔次的車,還必須是個人專用,沒有車就出不了門、辦不成事。於是,超標準配備豪華車在官場中盛行,“車輪上的腐敗”也被公眾所痛恨詬病。

  正如兩會上一位政協委員提到的那樣,公車治理了近20年,但收效不大。早在1994年,中央就出臺了《關於中央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被很多人認為是我國公車改革的起點。但有統計顯示,目前每年全國公務用車消費支出仍高達2000億元。顯然,“車改”效果與民眾的期待落差巨大。

  伴隨著舉步維艱的“車改”,是各地“公車私用”違規現象的氾濫。在剛剛過去的蛇年春節中,一些公車現身旅遊景區等處,而在殯儀館、公墓等場所,也停放著一些公車,有的車身上還印有明顯的執勤標誌。如果説這些車是為了“公務”,恐怕誰都不會相信。難怪有人説,公車使用有三個“1/3”:辦公事佔1/3、領導幹部及其親屬私用佔1/3、司機私用佔1/3。前不久,北京一個六年級小學生提出“將公車牌照涂成紅色,以便監督”,這一建議被廣為傳播,反映了公眾對治理“公車私用”亂象的迫切要求。

  “車改”之難,在人不在車。説到底,使用公車是公務人員的一項權利,“車改”的關鍵就是要限制其亂用權、用“特權”。因此,對有些人來説,支援“車改”無疑是在“革自己的命”,不可避免要損害自身的權益。作為現行公車管理制度的受益者,讓他們在“車改”中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難度可想而知。

  誠然,“車改”會給一些人造成諸多不便。畢竟,在不少地方流行的仍然是“看客下菜”,座駕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有時還意味著工作的重要程度。像葉青那樣騎自行車被警衛攔下、錯把領導幹部當司機等情況可能會經常出現,但這都不能作為阻止“車改”的正當理由。可想而知,這只是因為領導幹部騎車、拼車的次數少,如果長期如此,習慣成自然,相信他們收穫的將不是“閉門羹”,而是理解和尊重。

  坐在公車上大談“車改”,難免會屁股指揮腦袋。因此,要破解公車改革難題,必須考慮到其本身的複雜性,由第三方研究、制訂具體方案,並推動落實。不僅要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對公車私用、超編超標等違規行為加大懲處力度,讓一些人不敢再以身試法,還需暢通舉報監督渠道,如公車挂“公牌”標識,便於統一管理和公眾監督,也讓公眾監督成為“車改”的動力。

[責任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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