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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演出票實名制要過三道關

2017年08月11日 11:13: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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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昌蓮

  文化部近日出臺了《關於規範營業性演出票務市場經營秩序的通知》,明確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營業性演出門票數量,不得低於公安部門核準觀眾數量的70%,同時表示,將探索演出門票實名制管理。此《通知》對於演出票務市場來説,有著積極的作用,但是演出票務市場非常複雜,在這個“通知”的基礎上,如何去更好地執行,在細則上如何加強尤為重要(8月10日《新京報》)。

  按照上述規定,公開銷售營業性演出門票數量應不得低於核準觀眾數量的70%。可以看出,實行演出門票實名制管理,其根本目的是為了遏制“黃牛黨”,進一步規範營業性演出市場,維護正常的演出秩序,使觀眾用合理的票價觀看到“物有所值”的演出。然而,推行演出票實名制可謂困難重重,需要有關部門具有“智闖三關”的信心和勇氣。因此,我們先不可對演出票實名制盲目樂觀,必須在實施過程中輔之以配套措施不斷跟進與完善,避免演出票務改革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困境。

  首先,要邁過技術關。專家指出,要實名制購買演出票,對現有的演出票出售系統,包括檢票、驗票的軟體、硬體,均要進行大規模的更新換代。這就要求有關部門舍得投入,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運用最精湛的技術、最先進的設備、最優秀的工作人員,解決技術層面的諸多問題。同時,在推進實名制過程中,應組織技術力量,研究、開發更先進的票務管理方法,如建立觀眾指紋驗證系統等。

  其二,要邁過效率關。演出票實名制後,觀眾購票、進場需要花費更長的時間,可能導致售票、檢票更擁擠。特別是,一些大型的明星演唱會,形成的觀眾人流“洪峰”是對實名制可行性最嚴峻的考驗和挑戰。因此,有關部門應儘早建立預警機制,並採取多種措施化解擁堵現象。在售票環節,可實行窗口與網上銷售並舉,增設服務網點,注重預售服務;在檢票環節,要保障人流通道暢通,實行快捷、無差錯並重。

  其三,要邁過管理關。實行實名制售票,其目的就是為了更好地體現票務工作的公開公正,扼制“黃牛黨”。然而,實名制不是“銅墻鐵壁”,同樣存在漏洞,同樣給“黃牛黨”留有活動空間。這就要求,有關部門在票務管理上下苦功。一方面,應提高辨別水準,嚴厲杜絕虛假演出票在市場上流通;另一方面,應加強演出票在售、檢、驗等各個環節的防範工作,既要阻擊“黃牛黨”,又要確保觀眾個人資訊安全。當然,實行演出票實名制也需要廣大觀眾的理解、支援和配合,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演出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不要人為地給演出票實名制“添堵”。只有多方共同努力、和衷共濟,演出票實名制才能真正實現“叫好又叫座”。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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