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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公證為虛擬財産添道防火牆

2017年06月27日 10:07: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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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公證為虛擬財産添道防火牆

  作為糾紛的事前預防機構,公證處有能力更有責任通過證據保全公證,保護包括虛擬財産在內的各種財産的合法流轉,實現社會資源的高效、合理配置

  近年來,公證業務介入虛擬世界的案例在不斷出現。截至2017年6月,南京公證處為40家公司辦理微信公眾號遷移服務,成功實現了微信公眾號的合法有序轉讓(6月26日《法制日報》)。

  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網路虛擬財産逐漸走進百姓生活。據統計,截至2016年底,我國網民規模達7.31億,其中手機網民達6.95億。特別是在移動互聯時代的當下,越來越多的人尤其是年輕人基本上都擁有支付寶、微信零錢、財付通之類的賬號,這些成為他們看不見的財富倉庫。為更好地保護虛擬財産,我國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總則明確“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産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也就是説,該條規定明確了虛擬財産是民事權利的一種,應當予以保護。怎麼樣保護?筆者認為,最簡便的辦法就是對“虛擬財産”進行公證。

  之前,根據繼承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很多網路虛擬財産並不屬於可以繼承的財産。假如某人的支付寶或者微信裏有幾萬元錢,如果此人哪天意外死亡了,此人的家人又不知道有這筆錢,那這些錢就很難處理。如今,民法總則明確虛擬財産受法律保護,將虛擬財産與傳統的有形財産放在同等的位置上。因為像支付寶、微信錢包裏的錢屬於用戶個人財産,只是暫時存放在第三方賬戶中,如同存在銀行裏。但怎麼確定這個賬號到底是誰的?一方面要實行賬號登記實名制,另一方面最好進行公證。公證可以發揮第三方數據保管、保全功能。

  公證在網際網路發展中不僅可以成為“信用基礎”,還可以成為其中最重要的“基礎設施”。公證的目的是消除各種糾紛隱患,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利害衝突,防患于未然。作為糾紛的事前預防機構,公證處有能力更有責任通過證據保全公證,保護包括虛擬財産在內的各種財産的合法流轉,實現社會資源的高效、合理配置。隨著網路科技的發展,公證不僅可以提供廉價、優質的服務,通過制定在虛擬財産公證領域的公證規則,還可以破解網路科技領域的諸多法律難題。此外,網路運營服務商提供的註冊協議、霸王條款等類似問題也存在很多法律爭議,公證恰恰可以規制其中的問題,避免出現政府部門不得不出手干預的情形,有利於網路市場的健康運作。

  保護網路虛擬財産和數據資訊是對公民個人合法財産的保護。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産業形態發生了很大變化,許多新興産業都蓄勢待發。網上支付成為消費習慣,虛擬貨幣也越來越多地被使用。但同時,虛擬財産被盜事件頻發,因虛擬財産引起的糾紛也逐年增多。夫妻離婚,網店、遊戲裝備等是否可作為共同財産進行分割?親人離世,QQ號碼、微博賬戶能否被繼承?網路賬號被盜,如何估算其中的虛擬財産的價值?如果對虛擬財産進行公證,公證處會根據相關司法實踐,通過證據保全公證以明晰各項權利,有利於對這些有價值的虛擬財産進行保護。這等於給虛擬財産的保護又加了一道“防火牆”。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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