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政府資訊公開要讓百姓看得懂
政府資訊公開絕不是簡單地資訊發佈,而應充分考慮發佈主客體之間的平等地位和良性互動。
隨著社會資訊化程度的提高,民眾對政府資訊公開的期待和要求也水漲船高。日前,國務院法制辦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在2008年施行的《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基礎上,確立了“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政府資訊公開有望向更高標準、更寬範圍、更深程度發展。
據悉,目前我國資訊數據資源80%以上掌握在各級政府部門手裏。身處大數據時代,讓資訊“深藏閨中”是極大浪費。無論是從構建“陽光政府”“廉潔政府”“高效政府”,還是從推動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的視角來看,政府資訊公開都是當然之舉。推動各級政府公開資訊,既能夠監督政府依法行政,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又能夠盤活數據資源,促進民眾參與公共決策,提升老百姓對政府的信任度。
近年來,網際網路資訊技術發展可謂一日千里,它的影響不僅在科學技術層面,更輻射到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從國家治理角度看,它深刻改變了整個社會資訊傳播路徑,客觀上打破了有史以來政府和民眾之間的資訊不對稱,為建設更加現代高效廉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奠定了物質基礎,這也是我們不斷完善政府資訊公開機制的內在原因。
然而,政府資訊公開絕不是簡單地資訊發佈,而應充分考慮發佈主客體之間的平等地位和良性互動。現代社會中,行政組織功能複雜多樣,馬克思 韋伯所謂的科層制、職能制、等級制的官僚體制,凸顯了政府資訊本身具有的較強專業性,而且權力越大、層級越高、範圍越廣的部門資訊就越龐雜抽象。而作為發佈客體的民眾,其知識水準和理解能力存在客觀差異,即使是專業人士,也存在對歷史資訊、背景資訊、細節資訊掌握不足的情況。如果止于把工作報告往網上一挂,在發佈會上照著稿子一念,這樣的資訊公開恐怕只是“葉公好龍”式的形式主義。
政府資訊公開要讓老百姓能看懂,除了要改進方式方法,還得警惕另一種刻意為之的情況,即在必須公開的督查壓力之下,有些部門費盡心機編制煩瑣複雜或大而化之的賬目,妄圖以一本“糊塗賬”矇混過關。對此,必須通過細化制度明確關鍵政務資訊的公開目錄、標準和形式等,徹底轉變政府資訊公開遲滯和不對稱現象,唯其如此,才能讓政府資訊公開名副其實,讓政府始終在陽光下運作。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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