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産局獲悉,該局依據《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了《南京市住宅小區管理規約(草案)》等。在規約中,列出了物業管理區域的15種禁止行為,包括禁止飼養家禽、家畜、鴿子、大型犬類;對於允許飼養的動物,什麼時間段內不允許動物搭乘載人電梯,不允許遛狗等,都需要業主來共同約定。(4月22日現代快報)
隨著社會的開放,家人各自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奔波忙碌,有的分別在不同城市工作,相互之間也很少見面。為了減輕寂寞,很多人都養起了狗,有的甚至把狗當“兒子”來養。養狗確實給人添了生活樂趣,減少了寂寞。但由於一些狗主人缺乏責任意識,放任狗狗滿街亂跑,追咬行人,或在小區裏成群結隊打鬧吼叫,屙屎拉尿,不僅污染了居民小區的環境衛生,還影響了鄰里和諧,危及市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響到城市文明,使之成為一種新公害。
有關資料顯示,全國每年被狗咬傷的有約600萬人,被狗咬死的人數在3000人左右。面對越來越嚴重的“狗患”,市民怨聲載道。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小區物業在絕大多數居民的強烈呼籲下,不得不發佈小區裏禁止養狗的通告。但一些養狗的居民認為,小區物業根本沒有權力發佈這樣的“禁令”,對此置之不理,我行我素,照養不誤。物業由於沒有執法權和處置權,感到束手無策。
現在,南京市制定了《住宅小區管理規約(草案)》,明確在物業管理的範圍內禁止飼養家禽、家畜、鴿子、大型犬類等。居民實在堅持要養,也只能關起門來養在自己的家裏,不能讓其跨出家門半步。對於允許飼養的動物,如小型的寵物犬等,也要在絕大多數業主商定同意的時間段內才能出來遛。這樣,大大減少了寵物擾民事件的發生。物業管理也就更有底氣了,一旦因寵物引發爭吵等,誰對誰錯也比較容易判定。
市民擁有養狗的權利,誰都不能干涉和侵犯。南京市制定《南京市住宅小區管理規約(草案)》,其實沒有損害養動物居民的權利,只是更好地保護其他業主的權益。業主要養狗,只要沒有侵犯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只要在自己家裏養,不要跑到物管區,不要噪音擾民,是不會有人來管的。但狗跑到門外,整天亂叫、隨地大小便等肯定侵犯了小區其他居民的權益,《規約》賦予了物業管理的權利。
南京市制定《南京市住宅小區管理規約(草案)》,雖然不可能絕對杜絕小區養狗等,但肯定會讓更多的養狗者更好地管好自己家的狗,不再出來亂撒野,不再讓“狗患”成為小區裏的“公害”,也會讓更多的居民少份煩惱。(作者係四川線上新聞觀察員)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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