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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好聲音》,誰的好聲音?

2017年04月10日 13:47:00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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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中國好聲音》,誰的好聲音?

  即將到來的這個暑期,你看的節目還叫不叫“中國好聲音”?這事兒還真是一天一個變化。主角各執一詞,侵權門一波三折,“中國好聲音”五個字很有可能成為年度漢字組合,也充分説明原創節目(即使是海外節目的本土化)創作不易。為觀眾所熟悉的前四季《中國好聲音》版權源於荷蘭Talpa公司的《The Voiceof...》,燦星和荷蘭Talpa公司一直合作了四年。2016年初,唐德影視殺入,隨後以4年6000萬美元的價格拿下了節目的四年授權。由此,寸土不讓地展開了對於“中國好聲音”的版權之爭。

  沒想到,未能與Talpa公司成功續約的燦星公司毫不相讓,始終堅持《2016中國好聲音》是自己原創節目。為此,唐德向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申請了訴訟保全,經過兩次裁決認同唐德的訴求,認為燦星繼續錄製播出中國好聲音的行為構成了侵權,要求燦星停止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Voiceof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7月5日,燦星和浙江衛視有條件接受裁決,即將播出的節目將暫時更名為《中國新歌聲》,並且表示浙江衛視擁有“中國好聲音”的合法權益。目前來看,裁決尚未做到定紛止爭,難以做到實處,各方註定會繼續在情懷、法律和創新等層面進行征討。

  按照商業邏輯,物競人擇本是最基本的市場法則,對於海外版權的競價本是商業行為,不能附帶格外的所謂情懷和苦情戲。燦星強調有“三年一簽”的優先續約權,但節目是否要再播卻仍舊是雙方每年一商量,所以這一籌碼還不夠硬。這檔節目的絕對把控權依然在Talpa手裏。燦星捨不得放棄苦心經營的金字招牌,在已經沒有正版授權的情況下,繼續製作好聲音。燦星主要堅持兩點:“中國好聲音”五個字是燦星和浙江衛視共同擁有的,和版權方無關;今年新錄製的“中國好聲音”是原創節目,其中有諸多創新之處。

  從觀眾角度來講,無論最後怎麼判決,唐德新版好聲音還未開始投入製作,即使買了正版授權,也不會在這個市場上同時出現兩個“好聲音”,再加上唐德本身是影視製作出身,還要播出頻道的高能配合。局勢如何發展,讓我們拭目以待。事實上,只有尊重版權,按規矩辦事,中國電視行業乃至於市場經濟才能健康良性發展,才能在國際上得到尊重和認可。説到底,引進版權也不是“救命稻草”,引進後若不尊重原創版權,更有損於中國形象。此次“好聲音”的版權紛爭也引發了外界對於綜藝原創精神的呼籲。節目能不能被觀眾接受,能不能收到前四季的現象級影響,這個還有待時間驗證。不過中國綜藝原創的遇冷已經不是新鮮事了,希望此次版權大戰別讓無辜的觀眾失去一檔好節目。最好的結果,當然是雙方都做出了自己的拳頭産品。

  觀眾需求越來越多樣、口味始終在變化,“洋酒瓶裝中國酒”的綜藝節目已經很難“留客”了。一檔好節目的問世要經歷長時間的研發,只有告別簡單的“拿來就用”,腳踏實地,在消化吸收的基礎上致力創新,才能讓綜藝節目更加精彩紛呈。《中國好聲音》,誰的好聲音?再好的創意和形式,都需要優質的內容和健康的話題性,歸根結底,是中國歌手和觀眾的“好聲音”,祝願唐德和燦星都有自己的好聲音。 (雲飛揚)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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