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終於不用擔心人人爭當網紅了
網路主播的實際收入與社會上炒作的所謂高收入相比存在很大差距,當主播就掙錢,可能只是個傳説。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近日提供給記者的最新調研顯示,半數網路主播月收入千元以下,不到一成的網路主播月收入過萬元。(3月14日《中國青年報》)
宋丹丹曾擔心地説,“那麼多年輕人都想做網紅,可誰來真正引領我們社會未來的中堅力量,這是我的擔憂。”不過呢,價值擔憂顯然不如市場調節來得速效。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與團北京市委開展的調研顯示:33.1%的網路主播月收入500元以下,14.6%的網路主播月收入500~1000元,15.9%的網路主播月收入1000~2000 元,18.0%的網路主播月收入2000~5000元,不到一成的網路主播月收入5000元~1萬元,不到一成的網路主播月收入萬元以上。如此看來,顯然大可不必擔心“人人爭當網紅”了。
其實呢,主播好玩,網紅難當。若非如此,他們也就不會費勁巴拉劍走偏鋒、以身試法了。比如剛被媒體曝光的“打野直播”——邊深入田野、山林捕捉野生動物,邊直播獵捕過程。眼下來看,這被國家林業局盯上的疑似非法直播,遲早會遭遇司法風險。
事實告訴我們,指望從事網路直播就一夜暴富,概率上其實和拿兩塊五博五百萬一樣不太靠譜。至於網紅會不會帶壞年輕人,只要監管不是稻草人,其實根本沒什麼值得擔心的:早在去年初,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問卷網,對2002人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絕大部分受訪者對網紅的評價都是“博上位”、“騙子”、“庸俗”和“沒有節操”等貶義字眼。一個新興行當臭成一鍋粥,從業者的職業認同感就很艱難。
市場乾淨了,秩序澄明瞭,青少年爭當網紅的憂慮煙消雲散,而網路主播這個行當在祛魅後,也才有可能企及嚴肅的“價值擔當”。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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