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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網路賭博應做足網下功課

2016年09月23日 10:38:17  來源:長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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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日前對外通報,公安部成功指揮破獲“508”網路賭博專案,打掉“伯樂”“鑫樂”“鳳凰”“皇軒”“盛皇”“樂亞”等6個賭博網站,在境內外抓獲3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1人從菲律賓押解回國,初步查明涉案金額超過3億元。目前,該案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江蘇揚州起訴。(9月22日《人民日報》)

   網路賭博,即利用網路進行下注或參賭的行為。參與網路賭博犯罪,不僅會造成個人家庭財産損失,更易引發追債糾紛、暴力衝突等社會治安問題,同時因為網路賭博往往規模大、涉案範圍廣,對百姓生活和經濟秩序的危害加大。所以,網路賭博已經成為危害社會的一大毒瘤,非剷除不可。

   不過,要對網路賭博進行長效治理,單靠公安機關的嚴打恐怕還不夠。比如,公安機關的打擊,往往都是在發現案情之後。而發現案情的時候,後果和危害往往已顯現。網路賭博之所以如此氾濫和危害嚴重,一定程度而言正是拜網路所“賜”。儘管一些網路運營商也許未直接參與網路賭博,但他們對網路賭博不可能毫不知情。據悉,當前網路賭博活動已形成了由網站開發、網站出租、組織賭博、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資金流轉等各個環節構成的利益鏈條,再加上一些網站為賭博網站提供推廣服務的搜索引擎、廣告連結等。可以説,不同的網路運營商已在無形之中間接參與了網路賭博。

   因此,打擊網路賭博還需做足“網下功課”。首先,要從完善相關法律的角度出發,加快相關立法和監管,為整治網路賭博提供制度保障。就目前而言,網路賭博涉及我國刑法所規定的開設賭場罪,屬我國法律打擊的行為。但是在境外一些國家,賭博卻是屬於合法的。為此,我國應儘快建立並完善相關法律條款,使打擊行動合法合規,能夠充分發揮法律懲戒和震脅作用。

   其次,網路賭博,網路運營商必須是第一責任人。沒有網路不成網路賭博,無論是參賭還是下注,乃至資金流轉,網路都為利用網路的賭博者提供了平臺。故而,網路運營商應好好體味法律精義,自覺承擔責任,讓“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誰接入誰負責”成為行業共識,這是建設長效機制、打擊網路賭博的關鍵所在。

   最後,要建立完善打擊網路賭博的合作協調機制。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與銀行、網路運營商等的合作,及時發現相關網路線索,迅速形成地面上的打擊合力,做到網上網下齊齊給力,讓賭博者特別是莊家無路可逃。同時,進一步完善與周邊國家的協調機制。對安置在國外、境外的賭博網站伺服器,必須加大力度予以打擊,並積極做好對賭博莊家的引渡工作,從重從嚴追究其刑事責任,以形成對網路賭博隨時可控的態勢。(袁浩)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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