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介紹扶貧資金審計情況時指出,抽查的17個省份40個縣的50.13億元扶貧資金中,至2016年3月底有8.43億元閒置超過1年,最長逾15年;17個縣的29個扶貧項目建成後廢棄、閒置或未達預期效果。此外,還有1.51億元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或違規使用。
一邊是各地不斷爆出貧困兒童、留守兒童上學難、營養不足、甚至溫飽都不能解決的新聞,一邊卻是鉅額扶貧資金遭受浪費、冒領,甚至被打入“冷宮”的局面。不得不説,對比之下,有些地方可能窮的不是經濟,不是財政,而是一些政府部門最起碼的為政良知。
被抽查的50.13億扶貧資金中,竟有超過六分之一在“睡覺”,實在令人無法接受。現在,一個最直接的、公眾關心最迫切的問題是:讓8億扶貧資金閒置的都是哪些地方政府?能夠讓扶貧資金閒置超過十五年的,究竟是哪?以及相對應的具體責任人。一定要把他們曝光出來,接受公眾對其為政能力的二次“審計”。
要知道,這已經不只是單純的懶政,而是涉嫌瀆職。對於這些扶貧資金遭受的“非扶貧”待遇,應一一給出説法,有關方面也需要對其背後的負責人追責。同時,要厘清扶貧資金的損失浪費,對其進行撥亂反正,並建立更加陽光透明、監督有效的機制,改進扶貧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條例要求,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追究責任,就是對善待、慎待扶貧資金最好的宣誓。要知道,扶貧資金區別於其他公共財政的特點在於,它們不僅考驗著公共部門的責任心,更考驗相關官員的良知。(與歸)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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