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們又長知識了:“街區制”。教我們這個新知識的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意見”當中涉及面最廣與民眾利益乃至生活方式直接有關的是: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這樣做的結果就是街區制,城市道路佈局將呈現“窄馬路,密路網”特點。城市不再被一個個單位、住宅小區“割據”,單位、小區不再被圍在高墻內;組成城市的是一個個街區,街區之間互聯互通。據介紹,西方國家城市發展一直是小街區,路網密,不會像我們一些城市經常出現交通毛細血管堵塞的情況。
雖然街區制有這樣的優越性,但從公眾的反應來看,拆除有形的圍墻並不容易,還有各種現實問題要解決。拆掉心墻可能更難,幾千年來,中國人習慣了在各種墻內生活,街區制是我們所不熟悉、未曾經歷的城市生活,擔心其會破壞傳統生活的各種疑惑、質疑都是正常的。安全當然是第一考慮:單位、小區的安全如何保證?已建商品房小區還有業主權利問題:按照物權法,商品房小區內部道路屬於業主所有,這又涉及到法律問題。
其實,這些問題都有解決的途徑,至少我們可以從新建小區做起,積累經驗後推向已建小區,儘量平和地從傳統的有墻城市過渡到街區制城市。當街區制的優越性漸漸被人認識和體驗到,更大面積的推廣、推進就成為可能了。
有墻、多墻的與無墻、少墻的城市生活,是兩個不同的生態循環系統,塑造出不同的人際關係乃至社會形態。土地是重要的社會資源,城市化進程推高了土地的價值。無墻城市,最大限度地讓不同階層的人群均等享有城市土地資源以及附著其上的城市設施,是實實在在的社會公平。它有利於密切人群之間的交流,弱化貧富差距,彌合社會裂痕。有墻的城市是把不安全因素擋在圍墻之外,只要不危及我的生活,圍墻外面怎麼樣我不管——以鄰為壑的生活方式的悖論在於:你也生活在他人的圍墻之外,危險只不過是換了一個地方在窺視你。無墻城市則是通過資源共用創造友好、友善的城市生活,減少人與人的隔閡和敵意,增加所有人而不只是一部分人的安全感。公平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可靠的安全保障。無墻城市並不阻礙人們用各種科技安防手段保護個人空間。
有例為證。四川宜賓有個樓盤“萊茵河畔”,其內部道路全部向城市開放,住宅的安全防護體系後退至單元門口,住宅樓單元門直接朝向道路,“儼然一副巴黎或紐約街頭的景象”。“萊茵河畔”被認為是當地最好的樓盤,被評為“四川十大最美街道”的第二,排在著名的成都春熙路之後。物業管理早在2011年就榮獲了“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小區”稱號。杭州綠城集團去“萊茵河畔”考察過,也想做一個無墻樓盤項目,但是考慮到市場接受問題,沒有做成。如果“有墻城市”是社會的主流選擇,拒絕無墻城市,這個主流一定得病了。(戎國強)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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