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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保護韓寒的女兒

2014年02月27日 13:37: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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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2日,一個名叫“國民岳父韓寒”的話題,佔據微博熱門話題榜榜首,有超過28萬人參與討論。對此,韓寒微博回應稱:“怎麼會有這麼個話題?以前看月亮的時候,人家都叫我韓少,現在新人勝舊人,在片場大家都叫我岳父。我的青春也太短暫了……”該話題的眾多參與者甚至引發者之一的韓寒,都明顯忽略了一個最簡單也最重要的事實:在該話題中,中心人物其實是韓寒未成年的女兒韓。那些話題的參與者,更是忽略了她作為一個受法律保護的未成年人,在該討論中有可能遭受的權益侵害。

  韓寒的女兒享有未成年人的一切合法權益,其權益理應受到國家和社會的特殊和優先保護。但非常遺憾的是,未成年人權益遭到嚴重侵犯的違法現象,不但沒有得到有效制止,反而成為眾多網民調侃甚至狂歡的談資,更加凸顯該事件中法律意識和守法行為的淡漠和缺失。

  家庭保護是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基礎,未成年人的弱者地位,決定了他們不能依靠自己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父母是他們權益保護的第一道屏障。在上述話題中,許多網民稱呼韓寒為“岳父”,這其實屬於成人世界兩性關係的話題,它游離在言語性騷擾的邊緣,是對未成年女兒權益的一種實質性侵犯。作為監護人,韓寒有權利也有義務及時制止該話題的繼續,應當採取斷然措施來阻止該話題對其女兒權益的進一步侵犯。但從韓寒微博中對此事的回應可以看出,韓寒作為父親,對於自己女兒權益受到侵犯,並沒有盡到監護職責。

  其實,父母沒有充分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利來正確行使監護職責,從而有效維護未成年子女的權益的現象,屢見不鮮——“兒童不是父母的私産”的理念尚未在全社會形成共識,恪守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並未成為成人世界的自覺行為。至於如何判斷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權益是否遭到侵犯,如何依法保護自己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等方面的知識,更是欠缺。

  社會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觀念的缺乏,與新聞媒體道德自律的不足有關,與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後法律懲處機制運轉失靈也有密切關係。此前,李雙江、夢鴿的兒子李被眾多媒體直接點名並刊登照片,嚴重侵犯了他作為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但是,這些侵犯行為,並未受到相應的法律訓誡和懲處。

  未成年人的權利和地位,取決於社會關於未成年人的道德準則和道德狀況;未成年人的發展空間,取決於社會對未成年人權利的尊重、保護的氛圍和實踐。要推動全社會形成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氛圍,必須使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則和未成年人優先原則得到全社會的認同和遵守。在父母網上秀未成年子女的照片、視頻等個人資訊時,未成年人權益被侵犯的可能性增大,這就更需要家長和全社會強化法制觀念,提升保護意識和增強保護能力,切實維護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營造一個更好的未成年人成長髮展的社會空間。(鄧希泉)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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