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楊汛)昨日,中國農業銀行宣佈,該行已于近日在金融機構中首家出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抵押品範圍,有助盤活農村巨大的土地資源。農行方面稱,這是大型商業銀行首次針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出臺的全行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是農行面向“三農”客戶推出的專屬擔保創新型貸款産品。
農行表示,在農村土地産權改革加快的背景下,該《辦法》的出臺將更好地對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推動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和農民增産增收,促進農行“三農”業務發展和經營轉型。
根據農村土地改革精神和政策,《辦法》規定依法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土地使用權,家庭承包集體土地使用權以及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流轉方式取得的土地經營權均可設定抵押,地上設施可一併抵押。針對農業規模化經營需求,《辦法》提高了自然人單戶貸款額度,最高可達1000萬元。同時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特性和農業生産經營現金流情況,規定貸款只能用於農業生産經營用途,並設定了科學靈活、符合實際的貸款期限、抵押率和還款方式。
為保證《辦法》推廣與國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制度建設進程同步,農行採取試點先行、穩妥推進原則,明確首批試點區域為農業部確定的33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範化管理和服務試點地區,各省(市、自治區)確權頒證整體推進縣,國家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和現代農業示範區,以及農業“七區二十三帶”和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較快的優勢地區和集中連片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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