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

2015-10-22 10:21:00    來源:中國教育和科研電腦網網絡中心    

  (四)不斷完善創新創業保障機制。

  完善公平競爭市場機制。按照國家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安排,建立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加大對不利於創新創業的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調查和處置力度。完善全市企業信用資訊體系,建立統一共用的小微企業名錄,推進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工作;推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司法機關司法裁決,以及行業協會、商會對會員實施懲戒的資訊歸集到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完善以信用管理為基礎的創新創業監管模式。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擴大社會資本投資途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教育、醫療、養老、文化等領域的公共産品與服務供給;鼓勵非公有資本以參股、獨資、合資、合作、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壟斷行業經營。

  完善政府創新服務機制。建立便捷商事服務機制,全面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完善北京工商E網通服務平臺,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與審核服務;開展企業自治名稱和經營範圍,以及科技類、文化創意類企業住所和經營場所分離登記管理試點,探索集群註冊登記模式,積極推進“先照後證”改革,實現便捷登記。轉變政府服務方式,全面推廣中關村創業會客廳的一站式創業服務模式,以創業企業共性需求為核心,支援市場化服務機構通過商業模式設計,提供政策法律諮詢、註冊登記、智慧財産權、科技金融等服務;建立創新創業網路化服務平臺,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和水準。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調整優化與創新創業相關的審批、認證、收費等事項;建立政府、市場和社會多元參與的創新創業治理結構和機制,引導眾創空間自主探索、自我管理、自律發展,依託社會機構等組織開展眾創空間評選、創業項目遴選、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激勵,賦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處置使用權,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所獲收益可按70%及以上的比例,劃歸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對科技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所有。激發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創新活力,推進應用研究創新與市場需求對接,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擁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並持有股權;推進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採用技術許可的方式促進科技成果對外轉移轉化,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的企業,放寬股權獎勵、股權出售對企業設立年限和盈利水準的限制。構建新型創新創業實體,鼓勵市屬科研院所、企業主動承接中央在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智慧財産權和科技成果轉化轉移,並通過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創新平臺;積極推動協同創新研究院、大數據研究院等新型研究機構發展;搭建軍民融合協同創新平臺及科技創新服務平臺,促進軍民兩用技術推廣應用和融合發展。

  完善財稅政策扶持機制。優化財政資金統籌機制,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財政資金重點支援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研究、戰略性前沿技術、關鍵共性技術領域,重點支援有效需求尚未形成、市場機制尚未發揮作用的新興産業,重點支援處於孵化期、初創期等早中期階段的科技型小微企業,重點支援要素市場、智慧財産權、人才培養、成果轉化等創新創業環境建設。創新財政資金扶持方式,深入實施首都科技創新券政策,加大對優秀創業團隊和小微企業的資助和引導力度;更多運用財政後補助、間接投入等方式支援開展創新創業;在確保公平競爭的前提下,鼓勵對眾創空間等孵化機構使用的辦公用房、用水、用能、網路等軟硬體設施給予適當優惠;推進中關村現代服務業試點,加大對創業孵化的扶持力度。完善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積極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配合國家有關部門研究完善企業研發費用計核方法;繼續落實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配合國家有關部門繼續完善相關政策,逐步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納入適用政策的所投資企業範圍,研究提高投資額在應納稅所得額中稅收抵扣比例;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修訂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加大創新技術、産品(服務)政府採購力度,研究建立符合技術創新和産業發展方向的政府採購標準體系,建設面向全國的新技術、新産品(服務)政府採購推廣應用平臺;探索建立“首購首用”風險補償機制,促進創業期企業新技術、新産品(服務)的推廣應用。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牽頭,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參加的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機制,加強對全市創新創業工作的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切實形成合力,全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

  (二)狠抓責任落實。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按照任務分工,紮實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各單位要制定推進計劃,明確工作任務、時間節點、責任人和保障措施,確保促進創新創業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三)強化督查評估。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創新創業資訊統計指標體系,建立資訊報送、任務動態調整、年度考核評價工作機制,強化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督導和跟蹤分析,重大問題及時提請市政府研究解決,確保各項任務順利推進。

  (四)加大宣傳力度。市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的新聞宣傳、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積極發揮“全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等展示平臺作用,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努力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氛圍。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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