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在校生創業 業績可計學分

2015-08-31 09:47:00    來源:華西都市報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 張想玲)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為進一步破解這一難題,8月30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成都市發改委獲悉,日前,成都市政府同意了市發改委、市科技局等10部門《支援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實施方案》。方案中每條都是幹貨,對科技企業進行真金白銀的補助。其中,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搞科研,每年每家企業最高可獲得50萬元貸款利息補助。同時鼓勵在蓉高校在校學生到創新創業載體創新創業,創新創業實踐的業績可按照相關規定計入學分。對符合條件來蓉創新創業的海外留學人員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援。

  引進高層次人才 頂尖團隊可獲500萬元資助

  方案明確,科技型小微企業通過銀行、擔保機構獲得信用融資、股權質押融資、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貸款用於科技研發和成果産業化的,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實際發生利息額的50%,給予每年每家企業最高50萬元貸款利息補助。按實際發生擔保費的50%,給予每年每家企業最高20萬元擔保費補助。

  小微企業創辦人或引進的人才,其研發水準或核心産品達到“國內領先、國際一流”標準,經綜合評審併入選“成都人才計劃”長期、海外短期、青年、頂尖團隊項目的,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的資金資助。

  方案還提出要擴大財政天使投資引導資金規模,引導創新創業載體共建天使投資基金。天使引導資金最高按30%比例參股,4年內退出,轉讓價格為原始投資額。

  科研人員離崗創業 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

  科研人員離崗創業,也有新規了。支援財政性資金設立的試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經原單位同意,離崗創業人員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同時鼓勵在蓉高校在校學生到創新創業載體創新創業,創新創業實踐的業績可按照相關規定計入學分。對符合條件來蓉創新創業的海外留學人員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援。

  成都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成都將進一步鼓勵高校院所人才創辦小微企業。方案鼓勵國內外高校院所具備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及以上職稱的科技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在蓉創辦小微企業。對於符合註冊資本超過50萬元,申請人自有資金或技術入股持股比例不低於30%等條件者,一次性給予立項對象20萬元經費資助。

  支援在蓉高校教師(已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及以上職稱)經所在單位同意,全職或兼職服務企業。對成都市與在蓉高校及小微企業聯合培養的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在職碩(博)士給予50%學費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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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新聞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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