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負面清單制催化創業創新正能量

2015-10-21 10:46:00    來源:長沙晚報    

  《國務院關於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19日正式發佈。意見明確,我國將從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區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從2018年起正式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這一文件的發佈,意味著我國將啟動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10月20日《長沙晚報》)  

  何謂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通俗地説,是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不論國有與私營、內資和外資,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從這個角度來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有利於通過政府“有所不為”換來市場“大有作為”,降低創業創新者的市場準入門檻,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潛力與活力,其所帶來的改革紅利值得期待。

  長期以來,在我國眾多的經濟社會領域,奉行的都是先審批後放行的管理模式。無論是企業投資設廠,還是民眾開店經商,都需經過層層審批和許可。然而,商機轉瞬即逝的今天,政府無所不管、無所不批的傳統審批模式,特別是一些經營性項目仍然沿用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投資計劃等計劃經濟時期的審批模式,程式繁雜、多頭審批、耗時過長,極易導致企業或個人痛失商機,更為一些腐敗官員提供了權力尋租的機會與空間。同時,很多過剩産能其實也是“審批”惹的禍,因為亂用行政手段配置資源,勢必導致短時間內資金、技術、人才等一窩蜂似的向某些行業集結。

  “收緊政府的手,放開市場的腳。”網友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設計初衷所作出的這一評價,十分精闢。事實上,“負面清單”在中國從無到有,從一地試點到多地推廣,無不彰顯出這一改革的初衷。2013年9月底,上海自貿區出臺我國第一張針對外商投資的負面清單。兩年來,這份清單從最初的190條,幾經刪減至122條。2015年,廣東、天津、福建三大自貿區成立後,四個自貿區共用一張負面清單。此次中央政府將對在全國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進行頂層設計,明確了執行時間表和路線圖,意味著此項制度將從外資領域擴大到包括內資在內的所有投資。這無疑將極大地催化“大眾創新、萬眾創業”正能量,為潛在創新創業者提供無限廣闊的投資領域。

  當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在給創業創新者帶來利好的同時,也倒逼政府監管意識、思維、手段的變革與提升。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後,原有的嚴進寬管的前置審批式管理將逐步轉變為寬進嚴管的過程性監管。如果監管部門仍然沿襲審批式管理的做派,或者乾脆撒手不管,那麼負面清單的善意初衷就可能被消解,甚至出現事與願違的結果。特別是,對於那些習慣鑽監管空子、鑽政策空子的企業或個人,更是需要一雙監管的“火眼金睛。如何做到管得住管得好,防止陷入放則亂、亂則收、收則死的怪圈,無疑是對政府監管能力的一大考驗。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9日在北京出席首屆“全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時強調,政府要做創業創新者的“後臺伺服器”。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重要意義正在於厘清市場與政府的邊界,即對市場主體而言,法無禁止皆可為;對政府而言,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如此,方能更好地讓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催化“雙創”正能量,助推“雙創”步入快車道。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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