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不需要“資格”門檻

2015-07-17 10:11:00    來源:長江日報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去年已取消的149項職業資格基礎上,再取消網路廣告經紀人等62項職業資格。對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以及國務院行業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世界通行的現代社會就業的一項基礎制度,持證上崗,表明一個人具備了從事相關行業或崗位工作的基本專業素質和條件,一方面有利於保障就職者的基本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引導就職者的職業發展。但從現實角度看,除了一些與民生安全相關的命脈行業,大部分工作並不需要持證。一個人能否勝任某項工作,市場的“無形之手”更能實現優勝劣汰,基於市場機制的競爭,比行政審批更具活力。

  經過多年發展,職業資格證制度已經處於不得不改革的窘境:一方面職業資格太多太重,資格證設置的主體複雜,重復量很大;另一方面,很多職業資格的培訓、考試、檢驗都掌握在地方和行業協會手中,有權力尋租的隱患。整頓職業資格證制度,一方面約束政府權力,促進依法行政,讓市場更具活力,讓勞動更加自由;另一方面,也遏制權力尋租和“花錢買證”,可謂勢在必行。

  更為關鍵的是,鼓勵創新創業的時代,很多職業資格設置陳舊,不僅跟不上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反而成為了阻礙創新創業的門檻和桎梏。

  不拘一格降人才,創業和創新從來都不需要什麼“資格”。比爾蓋茨大學輟學創業,連學歷“資格”都捨棄了。那個年代,IT業還沒有雛形,遑論給“電腦工程師”或者“軟體開發師”評定職業資格。可是,正是這個沒有“資格”的創業者的奮鬥,成就了世界上最偉大的軟體帝國。

  在“網際網路+”的時代,創新創業的機會比比爾蓋茨的年代更豐盛,當代中國對創新創業的需求也比那個時代更強烈。“網際網路+”的創新構建在全新的跨界領域,沒有人能確切把握這些新領域的全部規則和要素,對“資格”的認定也會變得毫無意義。國務院將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作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一項重要任務,正是因為看到了其制度沉疴對創新創業的拖累,堅定了為創新創業“鋪路”與“護航”的政策導向和社會心態。

  職業資格系統的問題是複雜的,取消法律規定以外的職業資格,應只是這項改革的第一步,法律規定以內的職業資格有沒有問題?目前,我國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有關於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一般性表述,這也是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僅有的法律依據,界限模糊,缺乏穩定性與嚴密性。可以説,當下職業資格證領域的亂象,也一定程度上是立法滯後帶來的消極影響,如果職業資格的法律界限不明確,“冗余”的職業資格證恐怕野火燒不盡。

  決策層已經意識到,明確職業資格的邊界,建立起國家職業資格管理的長效機制,才是徹底掃除弊病的治本之策。在這個問題上,政策改革每走一步,創新創業的環境便前進一分。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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