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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超標1萬倍的化粧品“美白”了誰

2019-08-13 13:34: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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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容院花3000元買下一套宣稱“效果顯著”的化粧品,連續使用數日後竟引發腎病,直至一度昏迷被送進ICU。遭此飛來橫禍的江蘇興化市民王女士果斷報警,在司法機關的共同努力下,一個汞超標1萬倍的“美白”化粧品的生産和銷售網路被曝光。

  7月12日,這起特大生産、銷售偽劣化粧品案二審宣判,14名被告人和兩家被告單位均因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獲刑,兩名主犯段念(化名)和李志明(化名)均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25萬元。

  針對本案中暴露的化粧品監管漏洞,興化市人民檢察院于8月1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加強對美容行業的監管,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安全。

  出乎意料的“美白”效果

  雖然已經過了青春期,但痘痘仍駐留在臉上,給王女士平添了不少煩惱。2017年11月,王女士在朋友推薦下,來到興化市一家中藥美容院,提出祛痘需求。

  美容院老闆立即承諾,並力薦一套“中醫堂”美容化粧品,稱其中不僅包含祛痘水、祛痘無印霜洗面奶,更有美白效果顯著的神仙水、凈白無瑕煥顏霜,還有美容院按照套餐調製的中藥面膜。此後,王女士堅持每天去做美容。

  半個月後,王女士臉上的痘痘果然少了不少。在美容師建議下,王女士改為兩天一次美容,並買了一套“中醫堂”化粧品回家使用。

  沒想到使用數次後,王女士臉上開始過敏,後來全身開始浮腫。2018年2月4日,王女士到江蘇省中醫院檢出腎病,原因竟然是汞中毒。在這期間,她突發昏迷被送入ICU搶救半個月。隨後,王女士選擇報警。

  2018年3月3日,泰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興化市公安局,對涉事美容店進行檢查,查獲相關化粧品並進行檢測,結果令人瞠目。國家明令在化粧品中添加汞不得超過1mg/kg,而“中醫堂”系列化粧品汞含量竟達2193mg/kg~13448mg/kg。

  同年3月9日,興化市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迅速抓獲“中醫堂”系列化粧品的供貨方趙某、袁某。2018年4月,供貨源頭段念、李志明等9人及其他涉案人在廣州等地相繼落網。

  由於該案案情重大,涉案偽劣化粧品銷售區域涉及江蘇、遼寧等近20個省市,2018年5月2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專門派員督辦該案。

  “美白”化粧品的生産和銷售“暗道”

  警方調查發現,造成王女士汞中毒的“中醫堂”系列化粧品,是層層轉銷至美容院的,最後的源頭指向“廣州煊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煊寶公司”)。

  今年30歲的段念大學畢業後在化粧品銷售行業混跡數年,2016年1月在香港註冊了香港億霖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簡稱“億霖公司”),並在廣州市實際經營進行化粧品銷售。

  2016年7月,段念結識了化工工程師李志明,兩人共同出資註冊成立煊寶公司。

  表面上看,煊寶公司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及化粧品生産許可證,但在合法業務之外,段念和李志明還秘密商定了一條“美白”化粧品的生産和銷售“暗”道。

  在化粧品裏添加汞能增加美白效果,是段念諳熟的業內潛規則。而李志明則是熟練掌握添加技術的業內人士。經兩人商議,李志明負責研發和生産半成品,段念則負責産品的分裝和銷售。

  起訴書顯示,李志明的妻子陽某名義上是煊寶公司質檢員,實際上負責的是採供“麗粉”(即氯化氨基汞),2015年就跟著李志明工作的歐陽某負責在乳化好的化粧品半成品中加入“麗粉”。另外還有兩人根據段念指派,負責灌裝、包裝和發貨。

  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間,添加了神秘 “麗粉”的1號霜、3號霜在廣州市白雲區大朗鎮某工業區一家廢棄工廠的車間裏生産,再灌裝到精緻的小瓶子裏,包裝成不同品牌銷售。

  由於美白見效快,立即受到客戶及美容院追捧,訂單量急劇上升。其中就包括億霖公司售賣的悘黛芙、顏傾心、卡密萊雅等品牌。

  在市場開拓上,段念頗下了一番功夫,因為這種“三無”化粧品是不能通過正規渠道上架銷售的,産品銷路被定位在美容院。

  於是,他雇用了一批年輕女孩,經過培訓成為美容導師,下派她們到各個省市給代理商和美容院做培訓,推薦産品。如果能賣出産品,還能獲得3%的提成。

  該公司內部分工也相當精細,設有行政部、運營部、銷售部、設計部、財務部等多個部門。

  案發後,警方在擔任設計部負責人郭某的電腦中提取到50份化粧品檢驗報告。經檢測,僅3份內容真實,其餘47份均係偽造。

  除售賣成品外,段念和李志明還將1號霜、3號霜直接售賣給吳某等多名下線,其中吳某等人更是利用自己經營的重慶明皓化粧品公司(以下簡稱“重慶明皓公司”)實施單位犯罪。

  加強對化粧品消費“神秘王國”的監管

  由於該案案情重大,犯罪人數眾多,內部分工複雜,興化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派員介入,成立辦案組,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2018年5月25日,檢察機關以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依法批捕段念、李志明等8名犯罪嫌疑人。

  在對該案的深入審查過程中,檢察官還發現,煊寶公司涉嫌單位犯罪,遂立即向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説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監督立案。

  2018年12月31日,檢察院以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對段念、李志明等14人以及煊寶公司等兩家被告單位向興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煊寶公司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銷售金額在50萬元以上,段念、李志明等人係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係主犯;陽某、歐陽某、孫某等人幫助生産、銷售不合格産品,係從犯。

  2019年3月26日,興化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採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以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分別判處段念、李志明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25萬元;對具有從犯、坦白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陽某等人分別判處緩刑,並處罰金。兩家被告單位中,煊寶公司被判處罰金50萬元,重慶明皓公司被判處罰金25萬元。

  段念、李志明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7月12日,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辦案中,檢察官發現,化粧品銷售分為“日化線”和“專業線”兩種,前者的銷售市場主要針對零售市場,以百貨公司、超市等為主,監管較為嚴格;後者則主要由生産廠家通過代理商,將産品直接打進美容院,並向美容院提供售後服務,由此形成了一個化粧品消費的“神秘王國”。

  這些産品中,未取得批准文號的“三無”化粧品佔據相當比例,供貨商提供的所謂品質檢測報告則真偽難辨,而監管則存在明顯缺位。

  8月1日,興化市人民檢察院向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加強對美容行業的管理,對美容市場進行整頓,定期採取抽查等方式對美容院銷售或使用的相關産品進行檢查,並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線索。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