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銀行“被收費”有訣竅 留心標準可省錢

2010-09-17 09:45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程軼文

  近期,多家銀行在國內部分城市將A T M機同城跨行取款手續費由每筆2元上調為4元,儘管只漲了2元錢,但引起的波瀾卻不小。央視《每週品質報告》前不久報道稱,目前銀行提供的服務項目超過3000種,隨之而來的是收費項目激增,如今大大小小的收費項目,竟然已經超過750種。由於銀行對收費項目和標準提示力度不夠,導致消費者莫名“被扣費”的現象很嚴重。

  目前各家銀行對個人客戶的收費項目比較集中的項目主要包括個人小額賬戶管理費、系統內外異地存款(轉賬)、借記卡A T M跨行取現手續費、特殊業務收費(含挂失、開具存款證明、補打對帳單等)等,免費項目多是個人人民幣零鈔清點費、個人存摺換折工本費等。此外,銀行代發工資、代收公用事業費用已十分普遍,而銀行代理收付類業務的收費須遵循“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不得向委託方以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收費。

  商業銀行作為金融企業,追求盈利本無可厚非。按照國內現行的監管制度,銀行的各項手續費收取具有“自主決定權”,只需上報銀監會批准,國家並沒有統一標準,唯一的前提是要進行公示。因此,如何防止“被收費”,做個明明白白的消費者,成了金融消費者關心的問題。由於各家銀行的市場戰略不同,實行的收費標準也有很大差異,市民在辦理日常業務時不妨稍加留意,學習一些省錢方略。

  學會依法維權。《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銀行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要公開標識,調整收費標準時應提前10個工作日在相關營業場所進行公告。消費者在遭遇銀行不合法規的收費(擅自製定屬於政府指導價範圍內的服務價格、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時,消費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據理力爭。商業銀行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是由總行統一制定,分支機構是不能“自説自話”。因此,消費者要特別注意銀行分支機構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收費幅度。

  當好賬戶好管家。在銀行收費合情合法的情況下,消費者當好自己賬戶的好管家至關重要。一方面,謹慎選擇開戶銀行、銀行卡和各項服務,在選擇服務前做到對服務價格心中有數。同時,為避免不必要的支出,多張銀行卡的持有者最好對不常用的賬戶進行整合,對長期休眠的賬戶進行銷戶。另一方面,按照資金期限、種類確定理財方案,靈活運用賬戶避免轉換得過於頻繁,因為超過一定次數可能要開始交費。此外,將辦理業務的渠道從銀行營業網點轉為網上銀行,也能省下不少手續費。網上自助辦理業務降低了銀行的成本,自然也降低了服務的價格。

  留心標準可省錢。以跨行取款為例,各家銀行的A T M機單筆上限各不相同,跨行取額時産生的手續費也就不同。持卡人在跨行取款特別是大額取款時,應儘量選擇單筆金額上限較大的A T M機。如取10000元錢,選擇單筆上限為2000元的A T M機,持卡人就需要支付5次手續費,按每筆4元手續費計算,共需支付手續費20元;如果單筆上限為2500元,則可以省去一次手續費用。類似的情況,消費者只要稍加注意各家銀行的規定,就能為自己省錢。此外,現在不少銀行都推出了貴賓理財賬戶,這些賬戶不但不收費,還能享受到銀行不少免費服務。比如工行的“理財金”賬戶,入門門檻為金融資産30萬元,可以在銀行網點免排隊,還有多項手續費打折;有的銀行甚至只需要10萬元就能享受到貴賓待遇了。所以只要把自己的資産集中在一兩家銀行,加入“貴賓”行列,就能避開不少收費項目。(吳學安)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