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或提高至12%

2010-01-12 14:16     來源:新華網綜合     編輯:肖燕

  中金所將修改多項交易規則,包括取消熔斷機制、大幅壓低持倉限額

  記者近日獲悉,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正著手對股指期貨的多項交易規則進行修改,包括熔斷機制、持倉限額、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等。其中,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或調至12%,持倉限額則有可能大幅降至100張。

  據悉,為了保障股指期貨的平穩推出,防範股指期貨推出初期可能出現的風險,有關方面希望中金所能對相關交易規則進行修改,尤其希望發揮股指期貨套期保值和風險對衝的基本功能,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有關方面還希望股指期貨推出以後,能起到穩定大盤的作用,避免市場操控事件的出現。

  出於風險控制的目的,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有可能提高至12%。中金所自成立以來,對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曾不斷進行調整,從最初的6%調整到8%,再到之後的10%。

  持倉限額可能大幅壓低至100張。根據中金所此前公佈的《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的規定,除了申請套期保值額度的會員或客戶外,對客戶某一合約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持倉限額為600張。對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某一合約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每一客戶號持倉限額為600張。考慮到風險控制並借鑒金融危機以來其他市場調整金融期貨持倉限額的經驗,並聽取市場人士的建議,中金所可能對此進行調整。

  熔斷機制目前已基本確定取消。消息人士稱,股指期貨倣真交易推出之後,熔斷機制在實踐中發揮的作用並不大,不能起到制度設計者希望起到的風險警示作用。並且,在倣真交易出現的技術故障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於熔斷機制所引起的。

  熔斷機制是指對某一合約在達到漲跌停板之前,設置一個熔斷價格,使合約買賣報價在一段時間內只能在這一價格範圍內交易。根據中金所相關交易規則,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的熔斷價格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6%,當市場價格觸及6%,並持續5分鐘,熔斷機制啟動。熔斷機制啟動後的連續5分鐘內,該合約買賣申報在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成交。5分鐘後,熔斷機制終止,漲跌停幅度生效。

  此外,《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辦法》有可能進行修改,修改後的規則將更大程度體現股指期貨套期保值、風險控制的基本功能,保障相關機構套期保值的需要。(記者 張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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