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評論
□馮海寧
國務院日前公佈了今年首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包括取消64項及18個子項。這是本屆中央政府第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等事項。然而,幾乎同一時間,海南省人大代表邢詒川“曬”出了他製作的“行政審批長征圖”,詳細記錄著一個投資項目從獲得土地到辦完手續,需經過30多項審批,蓋上百個章,全程最少需歷經272個審批日。
行政審批權取消和下放,似乎陷入一個怪圈:多年來各級政府不斷在“砍”審批項目,但企業和民眾卻反映行政審批依然繁多,個別地方甚至反映“越減越多”。數據顯示,2001年以來國務院已取消和調整了2400多項審批項目,地方各級政府取消和調整多達數萬項,佔原有項目總數的一半以上。過去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效果如何?顯然,不斷出現的“行政審批長征圖”是一種檢驗。
在去年廣州兩會上,市政協常委、企業家曹志偉就拋出了他繪製的審批流程“萬里長征圖”,一度走紅全國。而在此之前,也有多個企業負責人、官員以具體數據、事例來反映行政審批時間冗長、手續繁瑣。正因如此,李克強在去年初當選總理後的首次記者招待會上承諾:“本屆政府下決心要再削減三分之一以上”。
去年至今,國務院分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兌現著自己的承諾,獲得輿論肯定。然而,海南人大代表繪製的“行政審批長征圖”卻表明,中央多次下放行政審批權,實際效果在一些地方並沒完全顯現出來,企業依然面臨“審批困境”。這究竟是何原因,值得反思。其中固然有改革效果滯後的原因:一是“再削減三分之一以上”要分批實施,而且從中央到地方層層落實有一個過程;二是削減一部分還會保留一部分,保留部分多少也會影響行政審批效率。但也要意識到,這些改革本身還有待完善,尤其是中央明令削減的審批項目會否在一些地方遭遇“腸梗阻”?值得審視。
眾所週知,行政審批制度之所以難改革,不外乎兩大原因:一是我們的行政與市場的界線一直不清晰,不僅行政審批事項多,而且日常行政對市場干預多。另一原因是,行政審批牽扯到部門利益、地方利益,所以,相關利益部門不願放權。中央削權後,部分權力下放到各級地方政府,有的地方要麼層層拖延削權,要麼削權後變相增權,因而中央削權效果企業感受不到。
另外,行政審批權改革的方式也值得商榷。多年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基本上是自上而下,即下面按照上面的要求推行改革。但現在看來,除了要按照要求推行改革,地方也應主動按照市場要求改革,比如説,民意與市場需要削減的那些權力,理應重點考慮。也就是説,政府削權要與市場對接。如果只是政府單方面削權,效果未必突出。還有,分行業削權效果更直觀,削權越具體越好。因而,在當下的行政審批改革中,既要看到“減量”,更要關注“提質”。
行政審批權下放效果如何,市場與民意是最好的檢驗。事實表明,這項改革的效率還有待提高,方式有待完善。因此,不妨借鑒“巡視”和“督查”模式,由有關方面對中央取消和下放的每一項審批項目進行調查,對拖延改革、變相增權的問題進行嚴肅處理,以免這項改革遭遇“腸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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