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龐倩影報道 歐盟監管機構最新宣佈,制藥巨頭強生和諾華將因為設法阻止一種較便宜的仿製止疼藥上市銷售而接受1630萬歐元(2200萬美元)的罰款。
這也是歐盟委員會第二次對這種所謂的延遲上市付款交易進行處罰,其在2013年6月曾因類似協議對丹麥靈北制藥等八家制藥公司進行過罰款。
在這類協議中,品牌藥物的製造商會向生産仿製藥物的競爭對手付款,讓後者不要以更低的價格出售品牌藥物的仿製版本。這種在制藥行業非常常見的做法引起了全球各地監管機構的注意,這樣的協議被認為使得消費者的藥費增加,並提高了公共健康保健成本。
歐盟市場競爭監管機構指出,從2005年7月開始,強生和諾華之間的協議使得癌症病患無法獲得更便宜的仿製版芬太尼長達17個月。據此,強生及其荷蘭子公司楊森制藥被罰款1080萬歐元,諾華及其荷蘭子公司山德士制藥被罰款550萬歐元。
據悉,歐盟還在考慮對涉及以色列梯瓦制藥及其子公司Cephalon,以及法國制藥商施維雅的兩起案件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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