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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典當師緣何掉入“金包銀”騙局

2014-02-24 15:19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本報記者阮佔江

  □本報通訊員向康明敏

  拇指粗的金項鍊,拿在手裏沉甸甸,看在眼裏金晃晃。即便按老話所説的“真金不怕火煉”,拿火試燒也絲毫看不出問題。然而,這樣一條條成色誘人的金項鍊居然只是表面鍍了一層薄薄的金,真實的材質卻是銀。201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一個月時間裏,湖南省長沙、慈利等地多家當鋪老闆都栽在這種“金包銀”的假首飾上,被騙10余萬元。

  隨著犯罪嫌疑人的落網,近日,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檢察院公佈了“金包銀”騙局的內幕。

  當鋪老闆被坑騙

  老王在長沙車站南路上開了一家寄賣行,回收各類金、銀器。

  2013年11月3日晚上,店裏進來一名年輕人。年輕人一臉喪氣,進店就直呼倒楣。“這幾天手氣真是差,天天輸。”年輕人邊向老王抱怨邊從脖子上取下一條金燦燦的項鍊,年輕人遞給老王,“看這個值多少錢,我救急。”

  老王將這條項鍊放在手裏掂了掂,感覺分量十足。將項鍊放在放大鏡下,項鍊的色澤和質感也是大多數黃金項鍊應有的表現。過秤一約,59.82克。

  “憑個人經驗,我當時認為這是一條黃金項鍊。”老王按每克200元左右的價格,給這條項鍊估出了1.3萬元的寄賣價。

  年輕人覺得價格低了,一番討價還價後最終還是依了老王,按1.3萬元成交。臨走前,年輕人再三保證會帶著錢來贖買項鍊,並叮囑老王在10天之內不要將項鍊賣出去。

  對於寄賣行而言,這樣的生意並不多見。然而接下來的幾天裏,類似的“好事”再次登門。

  2013年11月5日23時,又有一名年輕男子來到老王的寄賣行。年輕男子從信封裏取出一條重達49克的黃金項鍊,要交給老王寄賣。同樣經過手掂、放大鏡細看、過秤之後,老王付了對方1.05萬元。這名男子和前一名年輕男子一樣,同樣留下了“十天之內必來贖回”的話。

  可直到一個月之後的2013年12月6日,兩名男子均未如約出現。老王開始心生疑惑。“我打了他們留下的電話,發現都是關機狀態。”老王説,後來他拿出年輕人寄賣的兩條金項鍊找專業人士仔細檢查,才發現它們居然都只是表面鍍金的銀項鍊。

  專業典當師看走眼

  老王並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據警方事後根據受害者的報案統計,201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期間,長沙、慈利兩地共發生12起類似的“金包銀”項鍊詐騙案,受害者損失10余萬元。有證據表明,多起詐騙案是同一個犯罪團夥所為。

  今年1月8日,“金包銀”項鍊系列詐騙案被破獲,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記者從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目前,6名涉案嫌疑人中已有4人被批准逮捕,其餘兩人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

  據了解,6名涉案人員均來自寧鄉縣。團夥中提供銀質鍍金項鍊的嫌疑人熊斌承認,他從2013年9月開始為團夥提供行騙用的假黃金項鍊。“這些項鍊的進貨價是每克81元,來自福建”。

  表面鍍金的銀質項鍊,為何能讓專業的典當師頻頻看走眼?

  涉案人員熊斌供述:“老話講,真金不怕火煉。進購這批假項鍊時,我們曾經做過實驗。用火燒這些鍍金項鍊,只要不將項鍊融化,哪怕是燒紅表面,都看不出什麼破綻。一般典當行肯定不敢損壞顧客寄賣的財物,我們就是看準了他們這個心理。”

  在騙子面前,專業典當師也難免看走眼。對於普通市民而言,是否有辦法識別這些“樣子貨”、假金器?

  “騙子之所以能得手,一方面是典當行未對生意的風險進行充分評估,工作人員疏忽大意造成鑒定失誤;另一方面是這種‘金包銀’首飾在做假手法上非常‘高明’,首飾表面毫無瑕疵,能瞞過專業儀器的檢測。”對此,辦案檢察官提醒,最好是選擇正規金器店購買金器,如果是私人交易,儘量要求對方提供原始發票,付款前請專業人士對金器進行鑒定。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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